浙江高速一危化品车翻车泄漏 施救人员头晕恶心
图为翻车的危化品运输车辆。 台州高速交警 摄
近日,浙江台州G15W(常台)高速公路上发生一起危化品货车翻车事故,车上30吨货物中所包含的不饱和聚酯树脂发生部分泄漏。据悉,由于泄漏化学品含强烈的刺激性气温,导致多名施救人员出现眼痛、流泪和打喷嚏等不良反应,严重者表现出头晕、恶心等症状。24日,记者自台州高速交警方面获悉,事发后,当地环保部门再次对泄漏化学品的地区实施了清理和检查,确定未造成大面积环境污染。 据高速交警方面介绍,2月22日,台州高速交警会同台州天台县其他职能部门、耗时7个多小时,成功处置了一起货车翻车而引发的危化品泄露事故。 事故发生在G15W(常台)高速公路往台州方向白鹤出口附近位置。事发当天14时30分,一辆车号为赣L21159/赣L8822挂号重型半挂牵引车/重型厢式半挂车碰撞并冲破右边护栏后侧翻于高速公路边坡。 记者了解到,当时车上共装载30吨货物,包括不饱和聚酯树脂20桶(主要成分为苯乙烯,低毒、有刺激性气味、易对环境造成污染)、油漆、灯具、机器设备等货物。事故导致其中三桶不饱和聚酯树脂泄漏。 经查,该车辆属于江西省余江县汇通汽贸物流有限公司,驾驶人滕某及车辆本身均无危化品运输资质。 事故发生后,台州高速交警部门立即启动紧急预案,天台县安监、公安、环保、卫生、交通运输、应急办等职能部门主要领导陆续抵达现场。然而,让人没有想到的是,在现场,苯乙烯散发出浓重的刺激性气味导致众多施救人员出现眼痛、流泪和打喷嚏等症状,严重者甚至出现头晕、恶心等较严重情形。 通过散水、引流等一系列措施,泄漏物得到及时清理和妥善处置,事故车辆所载的不饱和聚酯树脂全部由天台县应急办运输到指定地点存放,未造成环境的大面积污染和破坏。截至21时30分,历时近7个小时,现场施救结束,道路恢复正常通行。 2月23日上午,天台环保局组织人员对事故现场的污染物进行了再次检查和清理。 目前,该起事件的后续处罚工作已移交天台当地相关部门处置。(见习记者 吴佳蔚 通讯员 张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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