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交通事故救助基金难产 2亿基金派不上用场
政府购买服务是出路 为什么该项工作进展如此缓慢?省民革认为,问题还是出自体制方面,即基金的主管部门设置上。原因在于,基金运行中的最大困难之一即追偿问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必须具有诉讼当事人的地位,会因追偿工作四处派人频繁打官司。公安部门本身任务就很沉重,如果再担当此任显然难以承受。另外,由公安部门设立管理机构还面临着增加政府编制、人员、开支等难题。 “由政府出钱向社会购买服务是解决这一难题的最好办法。”省民革提出,目前江苏省和我国台湾地区都是采取这种做法,也是一些国家经过长时期运行实践证明了的较为切实可行的模式。 省民革建议,可由省财政厅作为事业法人单位负责救助基金筹集、研究和制定救助基金管理及使用的各项政策,并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因保险公司的理赔流程与救助基金的申请给予有相似之处,可聘请专业的商业保险企业作为救助基金部分职能的受托管理人。由保监局或保险行业协会遴选一家经营规模较大、机构铺设较多的有实力、乐于接受这一业务的保险公司,根据已确定的政策和要求,负责救助基金的垫付、追偿及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日常事务性工作。而监督工作则由财政、保监、公安、农机管理、卫生这五部门组成。这样可以在不增加机构、人员,甚至少投入的情况下把这项工作做好。 省民革表示,期待省政府限时督办,早做决策,早日实施,让百姓早日受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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