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交通事故救助基金难产 2亿基金派不上用场
8年呼吁仍未得到落实 2006年,担任省政协委员的民革党员提交提案,建议省政府着手筹设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让老百姓受益。当时有关部门的答复是需等国家出台详细规定后再说。2010年国家五部委出台详细规定后,我省仍未提出设立这项基金。 2011年,担任省政协委员的民革党员又撰写提案督促相关部门加快设立这项基金。省财政厅给予答复:省政府2010年就已确定了由省公安厅作为我省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主管部门,负责承办该项工作和起草相关文件。省财政厅已从当年我省交强险保费中按比例提取了资金。但是到2012年,该基金仍未推出。对此,民革省委进行了大量调研,并在省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提交了一份集体提案再次建议,成立由财政、保监、公安、卫生、农业(农机)、审计、地税等部门组成救助基金筹备领导小组,在省公安厅前期调研基础上拿出具体实施方案。提案递交后,省政府确定由一位副秘书长负责该项工作,还专门召集五个相关厅局就基金的设立实施拿出具体方案。 随后,省公安厅设立了筹备机构,充分进行调研,很快起草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草案)》,只等五部门会签完毕即可提交省政府讨论通过实施。但是,由于在救助基金专户的设立上没有得到财政部门的认可,这项工作又停滞不前。 据估算,我省每年可以从交强险保费中提取约2亿元的基金用于百姓。由于我省基金未施行,保险公司也不再向财政提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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