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盘点落马贪官忏悔:表功忆苦感恩以求轻判
认罪求情型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局长、党组书记杨达才 (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 2013年8月30日,西安市中院开庭审理杨达才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杨达才做了最后陈述。 【追悔莫及】 “关于案子,检察机关实事求是,法庭依法审判,自己犯了罪,愿意认罪服法。我工作几十年,最后跌入犯罪深渊,给党和政府、家庭造成伤害,自己追悔莫及。” 最后陈述如涉及案件事实,可视为认罪态度好而影响量刑。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樊崇义 引经据典型 开封市原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李森林 (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后未上诉) 2013年8月22日,驻马店市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李森林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李森林事后做出忏悔。 【联系爱好】 “我喜欢下围棋。如果把我这一生比喻为一局棋,我是‘文革’后第一批大学生,又是党员,相当于命运让给了我两颗子,开局占足了优势。后来,我到河南南阳、开封两个市担任组织部部长,我的人生棋局进入中盘。在这个阶段,我贪图钱财,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而浑然不觉,棋局至此,不用收官就已经提前结束了。” 【引用典故】 “回想我的过程,多么像温水煮青蛙啊。我就是水中的那只青蛙,水温慢慢升高自己却浑然不觉,开始时还觉得很舒服,等到水温高了受不了想跳出来时,四肢已经半熟,无能为力了。” 从目前贪官受审最后陈述的情况来看,一是表示忏悔,一是请求原谅,法院在审判时应该对这些予以考虑。因为悔罪表现在刑法理论上,是量刑的一个酌定情节,进入审理后,如果被告人主观恶性大,又不悔改,判得就会重一点。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永生 |
关键词:贪官,忏悔,盘点,媒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