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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清理违规水电附加费 部分已征收超50年 |
新华社近日播发了《一年仅居民生活电费就“附加”了270亿元?》的报道。对于居民电费等附加费质疑,财政部回应称,我国将清理规范民生资源附加费在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未列入财政部目录清单的有权拒绝缴纳。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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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油附加费等将清理 企业个人有权拒缴 |
“一年仅居民生活电费就‘附加’了270亿元?”这一报道近日引发关注。财政部相关负责人就此回应称,下一步,我国将清理规范民生资源“附加费”在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对于未列入财政部目录清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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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水电附加费将清理 违规收费可拒缴 |
记者从国家电网“95598”热线了解到,目前,民生资源价格中的“代征附加”“代扣电费”等收费,多数属于地方政府或相关部委规章确立标准、水电供应企业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全国电价中就至少包括5类。11月1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要进一步提高收费政策的透明度,对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实时对外公开,清单外的收费一律取消。
同时,“附加费”形成的政府性基金有望在改革中纳入预算,加强监督管理。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基本前提。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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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回应居民电费“附加费”质疑:将清理规范 |
记者了解到,随着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经济多年保持增长,一些“附加费”收取标准已远超成本。东部某地级市一位财政部门负责人介绍,当地电价中收取的城市公有“附加费”最终成为城建部门管理的“非税收入”,2010年收入3923万元,供路灯等公用事业的成本支出仅1700余万元,从当年起就远远“收大于支”。
林伯强认为,一些行政事业收费及政府基金建立时一般都有名目,但是也有时限,当时收取是合理的。但在此次改革清理过程中,要对其进行审核,看其是否过时、超标。此后若要收取行政附加费,必须进行听证,改掉往日很多收费都不听证的“坏习惯”。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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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油价“附加费”调查:1年就“附加”270亿? |
记者调查发现,在关涉民生的水、电、汽油价格中,“附加费”现象普遍存在,且各地标准不同,项目易增难减。按2013年全国用电量初步估算,仅电价“附加费”一年可达2000多亿元,其中居民生活用电的“附加费”就达270多亿元。这些“附加费”到底该不该收?它们最终流向了哪里?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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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油价“附加费”哪儿去了 |
记者调查发现,在关涉民生的水、电、汽油价格中,“附加费”现象普遍存在,且各地标准不同,项目易增难减。按2013年全国用电量初步估算,仅电价“附加费”一年可达2000多亿元,其中居民生活用电的“附加费”就达270多亿元。这些“附加费”到底该不该收?它们最终流向了哪里?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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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有权拒缴”到“有胆拒缴”须法治撑腰 |
在强势的民生资源提供企业面前,公众几无“协商”的筹码。如果贸然履行“拒缴”这一权利,极有可能对自身生产生活带来严重负面影响。两相权衡,可能“有权拒缴”最终还是不得不缴。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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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附加费”难题需破除附加的权力 |
一个必须拷问的事实上,这些“附加费”到底是谁所收?据新闻可知,“很多‘附加费’不是供水或者供电企业直接收取的,而是政府相关部门在收取‘附加费’后,作为补贴返回给企业。”由此可见,形形色色的“附加费”背后,其实是“形形色色”的权力。这些“附加费”中,有多少是征求过民意的?又有多少是拍脑袋决定的?这的确应该好好审视一番了。毕竟,任何的收费,都应该经得起正义性的考量。
因而,要想破解“附加费”的难题,让不合理不合规不合法的“附加费”从此消失,就必须如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所言,“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可以说,只有让行政的归行政,让市场的归市场,破解水电行业的垄断经营模式,各种琳琅满目的“附加费”,才会失去现实的土壤。就眼下来说,要破解“附加费”的难题,还要破除附加的权力,让其运行在正确的轨道上。如此,才能抵达正义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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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民生费用不容随意附加 |
必须意识到,在目前公共财政收入接近13万亿元、宏观税负已达到36.8%的背景下,原本是权宜、非税性质的政府性基金,已没有必要大规模长期征收。一些项目即使确有征收必要,也应按照“费改税”规律上升为正规税收。另一方面,对于那些确需保留的基金项目,也要在设置、征收、使用等各个环节全面加强监管,提高其透明度和可监督性,确保真正用于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而不是沦为谋取部门私利的道具。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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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油价附加费该寿终正寝了 |
一者,企业增加的成本靠“附加费”的方式“暗地里”补贴,不仅令公众质疑,也不利于推动企业革新技术、创新管理,以节约成本,提高生产力。二者,“附加费”种类偏多,增速较快,挤压了价格市场化改革的空间,让资源的价格不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市场供需。三者,随着水电费代扣代缴普及,居民普遍难以了解价格构成,甚至出现水电油部门“也不清楚附加费扣了多少”的现象。如此,不仅有违公开透明原则,更给权力以寻租空间,难免滋生腐败。
因此有专家认为,随着资源能源性产品定价向市场化转型,清理陈旧不合理的附加基金,通过“费改税”规范不合理的收费,应是新一轮资源价格及税费改革的必须。即使对一些合理且常态化的附加基金,也应加快“费改税”,减少随意性和寻租空间,让“附加费”早日成为“明白费”。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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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费“不明不白” 公民有权拒绝缴纳 |
记者了解到,为落实国务院相关要求,财政部官网近日已向社会具体公布了200多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财政部同时明确,对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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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费”不是与民争利的通道 |
“附加费”中存在的乱象,既伤害了民,也不利于政。矫治其弊已迫在眉睫。只要真下决心,“附加费”不仅管得住,而且还能为相关企业的改革和政府职能的转变,开辟一个切口。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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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有权拒绝缴纳违规收费 |
记者从国家电网“95598”热线了解到,目前,民生资源价格中的“代征附加”“代扣电费”等收费,多数属于地方政府或相关部委规章确立标准、水电供应企业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全国电价中就至少包括5类。
记者还了解到,为落实国务院相关要求,财政部官网近日已向社会具体公布了200多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财政部同时明确,对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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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让“附加费”搞乱政府和市场 |
“附加费挤压的何止是价格市场化改革的空间,更挤压了企业成为市场主体和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空间。如果政府可以随意在电力等公共产品价格上设置附加费,可以随意支配这些附加费,还有何市场化可言?又怎能让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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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该让“附加费”成为糊涂账 |
如此以往,“附加费”快成百姓的“附枷费”了,因为哪怕向企业收取的各种“附加费”,最终还是被计入企业成本体现在产品价格中,转嫁到消费者身上。依法治国落实到收费这个点上,就是依法治“费”。面对包括各种“附加费”在内的大量收费行为,有必要进行一次大梳理:那些经过法律授权的、有一定合理的收费可以通过“费改税”的方式而继续存在;法无授权即为禁止,那些目的不明确、用途不确定、有乱收费之嫌的收费理当毫不犹豫地取消,通过减费为百姓减负。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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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税”应成为附加费的“归宿”! |
万不可小看这些“附加费”,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大,生活成本投入高,水、电、汽油三大领域也都由国企垄断着。比如供电部门,我国只有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两家大的国企,其一年收取的附加费在全国范围可以千亿记。这些庞大“附加费”却没有专项管理,部分流向有待商榷。仅靠“计划性收费”却不进行专项规划,合理利用,岂能让公众信服?假如资金流向少数人而不是用于降低成本、提高生产力上,不仅会引发公众信任危机,更会造成民生事业发展陷入“死胡同”和“恶性循环”。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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