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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个看点帮你读懂刑法修正案(九)草案 |
【看点1:集资诈骗等9项罪名可免死】修正案草案取消了9个死刑罪名: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伪造货币罪,集资诈骗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战时造谣惑众罪。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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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对腐败犯罪惩处力度 |
草案删去对贪污受贿犯罪规定的具体数额,原则规定数额较大或者情节较重、数额巨大或者情节严重、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三种情况,相应规定三档刑罚,并对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保留适用死刑。
李适时说,具体定罪量刑标准可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掌握,或者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制定司法解释予以确定。同时,考虑到反腐斗争的实际需要,对犯贪污受贿罪,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草案规定可以从宽处理。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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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取消9个死刑罪名 |
此次刑法修改拟取消的9个死刑罪名分别是: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伪造货币罪、集资诈骗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战时造谣惑众罪。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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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定义间谍行为 |
草案增加规定指出:本法所称间谍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互勾结实施的下列行为:一、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二、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三、为间谍组织招募人员的;四、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五、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的;六、进行其他间谍活动的。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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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告官”受案范围拟扩大 |
“草案经过两次审议,对现实中行政诉讼存在的‘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问题,作了针对性的规定,充分反映了各方面意见,已经比较成熟。”乔晓阳在介绍法律委意见时说。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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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惩处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力度 |
草案对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增加规定财产刑。增加规定以制作资料、散发资料、发布信息、当面讲授等方式或者通过音频视频、信息网络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犯罪;增加规定利用极端主义煽动、胁迫群众破坏国家法律确立的婚姻、司法、教育、社会管理等制度实施的犯罪;增加规定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图书、音频视频资料的犯罪;增加规定拒不提供恐怖、极端主义犯罪证据的犯罪。
草案增加规定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着、佩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的犯罪。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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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亵罪不再限定女性 |
现行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修正案(九)草案第十二条对上述规定作出修改,将妇女改为“他人”,意味着男性也将被认可为猥亵罪的对象,可以适用此条款进行保护。此外,条文还在第二款中追加了“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扩大了受案范围。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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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亮点推进刑事诉讼法治化建设 |
第一突出强调“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为了切实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而导致司法不公的问题,进一步提出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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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改 加了什么减了哪些 |
10月27日,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草案取消了9个死刑罪名、将贪污贿赂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改为“数额+情节”、增加了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诸多内容契合现实乱象。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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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再迎“大修”,都将修什么? |
“从我国国情出发,针对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对刑法作出调整,以适应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需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适时作草案说明时表示。
这次刑法“大修”都将修什么?哪些看点值得重点关注?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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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改的加法和减法 |
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对走私武器弹药罪等9个罪的刑罚规定作出调整,取消死刑。分组审议中,是否应该取消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强迫卖淫罪的死刑,成为讨论的焦点。
“强迫卖淫罪,从披露的情况来看,有的相当恶劣,可以说是对妇女野蛮的践踏。对这种犯罪行为,如果不用死刑来震慑的话,这种现象还会持续很长时间,这种犯罪行为也始终是对妇女的一种威胁。”许振超委员说。
“在审判中要慎用死刑,但也不应一味顾忌国际上的压力,追求所谓的现代潮流,立法还要符合中国实际。”尹中卿委员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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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罪要重罚?哪些罪该减轻? |
“走私核材料、武器弹药”的死刑罪名到底能不能减?“盲驾”作为危险驾驶罪入刑是否可行?“代考入刑”是不是重了?收买拐卖妇女儿童者要不要加重处罚?……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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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等9项死刑罪名拟取消的背后 |
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后,我国最高立法机关制定和修改的首批重要法律之一。
专家称,“生杀予夺”需慎之又慎。逐步减少死刑并控制死刑的适用,是符合国际趋势的做法,体现了对人的生命权的尊重。十八届四中全会后对刑法作出这样的修改,意义更加十分重大。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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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全部55个死刑罪名一览 |
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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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改的回顾与展望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制定完善、科学的刑法,对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与完善至关重要。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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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次刑法修正案及单行刑法一览 |
刑法修正案(八):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刑法修正案(七):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刑法修正案(六):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刑法修正案(五):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刑法修正案(四):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刑法修正案(三):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刑法修正案(二):2001年8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刑法修正案(一):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关于惩治骗购、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六次会议通过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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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刑诉法历次修定 |
早在1996年,刑事诉讼法开始实施不久,最高人民法院就提出了300多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了400多条司法解释,公安部也出台了关于刑事诉讼法的300多条司法解释,将三个部门的司法解释加在一起居然有1000多条!
原法总共才225条,司法解释的内容就有原法的将近五倍之多。并且,这三部门的司法解释相互冲突,全国人大法工委不得不亲自出面,召集公、检、法等中央六部委,在大连召开一个协调会议,并出台了中央六部委关于刑事诉讼法解释的48条。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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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年来反腐法条迎首次大修 详解 历次修改回顾 |
自1997年全面修订刑法以来,17年内,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对其进行了九次较大修改。前八个修正案中,只改动了15个条款中的2条,而这次修正案一揽子修改其中6个条款可谓“大修”,修改主要针对贪污贿赂定罪量刑标准和加大行贿犯罪打击力度两个方面。
法学专家认为,此次对刑法中腐败犯罪相关条款进行修改,进一步完善了惩治腐败的相关法律规定,将腐败犯罪的“全环节”纳入惩治范围,体现了国家打击腐败犯罪的决心。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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