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严查小产权房原因:两种土地制度的矛盾
北京理工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周毕文(资料图)
近期,围绕小产权房的话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国务院等有关部门多次重申不得违法开发、销售,再次击碎了“小产权房”的“转正”梦。中新网房产频道邀请北京理工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周毕文做客中新网视频访谈时表示,“小产权房”之所以要严查、严管,其根本原因是两种土地制度的矛盾。 “政府态度是非常明确的,就是小产权是一个违法的建筑,这么多年来一直是属于严查、严管的这么一个状态,当然具体是不是能够真的是说建了就拆,因为各方面因素的制约还不能完成做到。”周毕文认为,严查、严管小产权房的根本原因是,两种土地制度的一个矛盾。 “我们知道,我们国有土地里面有一部分是属于建设用地,那么建设用地你可以通过土地一级市场的开发,二级市场房屋建设,进行销售,最后可以在二手房市场进行转换,它是一个相对比较高的一个价格体系。”周毕文说。 而农村的“小产权房”因为是集体土地,它规避了许多在转让过程中的资金层层的负担和分解,或者说层层的利益再分配或者是共享,它没有那么多环节,直接在农民自由土地上进行了建设以后,直接销售给了使用者,中间缺少了很多环节。那么这个环节导致的结果从国家的立场来看,就是土地出让金的流失,各种固定资产的投资调节税,市政的配套,电力配套的费用的收取,从国家层面是这种资源费用占用的一种无偿的流失。 周毕文说,“如果说品质差不多的房子,位置又差不多的话,一个一百块钱,一个可能就是六十块钱和五十块钱,国家有四十块钱的费和税没有收到,其核心应该说相当于土地的利用没有达到它的效益的最大化。所以我想,根本的矛盾还是这种问题,当然在更微观的层面来说,你大产权房是有正规设计院,正规建设公司建设,它的品质,它的结构户型都是有保证,小产权房可能更多是乡镇自己请了一些小设计单位,小施工单位,在结构上、品质上可能保障不如大产权房那么完美,同时小产权房建的不是高层建筑,对土地的利用率是造成了极大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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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小产权房,土地制度,高房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