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的核心是党的全面领导 |
法律的意义是什么?是依法治国。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什么?是体现党的全面领导的思想主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的《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着重说明了一个问题,即依法治国;重点阐述了一个原理;即从依法治国的角度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社会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和社会体制改革并行,解决的就是如何使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在融入中发展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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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司法行政改革 提高司法公信力 |
第一,坚持从实际出发,拓展服务领域,扩大服务规模,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第二,进一步优化法律服务资源配置,统筹不同种类、不同区域的法律服务资源,完善业务结构,优化区域布局,努力实现法律服务协调、均衡、可持续发展。第三,加强执业监管,规范执业行为,不断提升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第四,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公共法律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政府购买项目,推动建立公益性法律服务补偿机制,促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常态化、可持续。同时,要推进法律援助立法,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健全便民服务机制,增强法律援助保障能力,努力满足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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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深化司法行政改革举措落地生根 |
维护和促进司法公正是司法行政制度的重要功能。据介绍,2014年以来,司法行政机关健全社区矫正制度,严格执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制度规定,并在山西等9个省、市的11所监狱开展深化狱务公开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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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依法独立”不能沦为原则性空话 |
从宏观上来说,改革意见没有绕开“司法独立”这个问题,肯定性地强调了“依法独立”。这不是一句原则性的空话,而是有具体的制度安排,其中最重要的是将审判权明确为“中央事权属性”,这就断了地方政府干预司法的后路,可以有效遏制非法干预司法的地方势力,这是此次司法改革成功的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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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把司法改革简单等同于扩权提高待遇 |
《实施方案》强调,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要坚持走具有中国特色、符合司法规律的改革之路,在党的统一领导下,从基本国情出发,尊重司法规律,努力创造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司法文明。二要坚持改革的大局观,敢于担当、勇于进取,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谋划、提出改革举措,防止把改革简单等同于扩张权力、增加编制、提高待遇,要敢于啃硬骨头,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在解决深层次体制机制性问题上取得实质性进展。三要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的统一,按照统筹兼顾、先易后难、突出重点、依法有序的要求,紧紧抓住制约司法公正的最突出问题进行改革,确保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取得实效。四要坚持调动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鼓励、支持地方在符合中央确定的司法体制改革方向、目标下积极探索,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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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规律推进司法改革 |
在现代社会,司法被视为解决社会纠纷的最重要方式。司法也是人类共同的文明成果。司法权的运行有其内在规律,司法体制改革必须在遵循司法规律的基础上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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