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司法行政改革 提高司法公信力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就其中涉及司法行政改革的一些内容,司法部有关负责人接受了光明日报记者采访。 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民普法和守法是一项长期基础性工作。请问司法行政机关在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方面将做哪些改革工作? 答:首先,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增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其次,推动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制定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和新媒体普法制度。再次,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推动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最后,健全完善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工作推进机制,健全和完善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法治创建活动工作机制。 问:司法行政机关在建设完备法律服务体系上有哪些设想? 答:第一,坚持从实际出发,拓展服务领域,扩大服务规模,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第二,进一步优化法律服务资源配置,统筹不同种类、不同区域的法律服务资源,完善业务结构,优化区域布局,努力实现法律服务协调、均衡、可持续发展。第三,加强执业监管,规范执业行为,不断提升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第四,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公共法律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政府购买项目,推动建立公益性法律服务补偿机制,促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常态化、可持续。同时,要推进法律援助立法,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健全便民服务机制,增强法律援助保障能力,努力满足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需求。 问:刑罚执行是刑事诉讼的重要环节,在完善监狱刑罚执行制度方面,将推进哪些改革? 答:首先,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监狱刑罚执行制度,规范监狱刑罚执行活动,深化狱务公开,健全完善监管改造长效机制,推动监狱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其次,依法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完善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措施,进一步理顺社区矫正工作体制机制,加强矫正机构和专群结合队伍建设,加快制定社区矫正法。最后,要推进监禁刑罚执行与社区矫正协调衔接,推动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统一完备的刑罚执行体制机制,更好地发挥刑罚功能作用。 问:律师刑事辩护和代理制度是刑事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如何完善律师刑事辩护和代理制度,加强人权司法保障? 答:首先,要在改革诉讼制度,强化诉讼权利保障,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防范、纠正冤假错案等各项改革中,充分发挥律师刑事辩护和代理的作用。其次,认真落实各项法律规定,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加快制定律师刑事辩护规定,切实保障律师依法行使辩护代理权。最后,探索建立以律师为主体的社会第三方参与机制,对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判、决定的申诉,逐渐实行由律师代理制度,对聘不起律师的申诉人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问: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人民检察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一种外部监督制度,司法行政机关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上将做哪些工作? 答:为提高人民监督员制度公信力,根据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部署,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选任管理人民监督员,我们已经在北京、吉林、浙江等10个省(区、市)开展了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目前,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我们将认真总结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经验,建立健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制度机制,使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与使用紧密衔接,切实发挥人民监督员的作用。 |
关键词:司法,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