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彩凤:15年"老法制" 用生命站好最后一班岗

http://www.hebei.com.cn 2014-02-19 16:50 长城网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陈彩凤的部分获奖证书。(照片由广阳分局提供)

法制科多次获得殊荣,图为部分奖牌。(照片由广阳分局提供)

  15年“老法制”她留下宝贵的工作经验

  1986年7月陈彩凤警校毕业后加入公安工作;1997年开始从事法制工作;2000年10月廊坊市广阳公安分局成立后,陈彩凤任法制科负责人;2001年4月任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法制科科长,2012年7月任广阳公安分局党委委员、法制科科长、四级警长。

  陈彩凤从事法制工作15年里,她是广阳分局法制工作的建设者,也是广阳分局执法正规化建设的奠基人之一。

  2003年,陈彩凤在廊坊市公安系统率先建立完善“三级双卡”案审把关制度;2004年,在全市率先提出打造服务型法制科,在公安网上开辟专题栏目提供业务指导,主编10余万字的《广阳分局规范执法手册》供民警学习参考;2005年,组织法制民警实行“轮案制”和“全程跟踪制”,做到了案案有人管、人人有责任、过程能控制;2007年推出“个警考评”、“个案考评”、“月底总评”制度,将执法质量考评日常化,提高办案质量;同年,她组织法制民警进行“轮案制”和“全程跟踪制”,确保案件在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都有人严格把关负责;2009年建立同步录音录像日检查制度,确保民警权益得到维护;2010年,陈彩凤率领广阳分局在全省率先建立执法办案日通报制度。该举措被写入《河北省公安机关“三位一体”执法质量动态考评办法》在全省推广……

  一系列创新举措和接地气的“法制工作改革”,让广阳分局连续九年被省公安厅、廊坊市公安局评为执法质量优秀单位;两次被公安部、省公安厅确定为全国、全省县级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陈彩凤倾尽心血写下广阳法治发展史上最绚丽的一笔。2013年8月,她被公安部追授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她也是全国公安法制战线上第二位获此殊荣的民警。

  广阳分局局长潘分生感慨地说:“陈彩凤作为一个普普通通的女民警,做着普普通通的法制工作,没有惊天动地的大事儿,却把一项很重复、很繁琐的工作做到完美、做到极致,甚至引领了整个广阳分局的法制进程。15年的法制工作,催捕催诉案件1万余起,催促办案单位变更强制措施2000余起,催办补充证据1500余起,没出过一件错案、假案……这些都离不开陈彩凤的辛苦付出,她是真正做到了平凡与伟大的统一、真实与忠诚的统一。”

关键词:陈彩凤,廊坊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稿源: 长城网
责任编辑:丁丽洁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