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公司集资诈骗近7亿元 创始人被判死缓
-讲述 “副总的工作就是接待投资人” 今年53岁的李宏是天津人,大专文化程度,为了包装活立木企业的背景,他在自己的网站上编写自己高学历和高收入的背景。活立木企业网站上对他的介绍为“放弃在美国的高薪、房子和车子,依然回国投入到PE(私募股权投资),目前失业。”而在到案后他承认简历中的描述都是虚构,真实情况是他只在美国呆过一年的时间。 据李宏供述,公司通过员工的朋友及亲戚介绍宣传的方式发展投资人,被招揽来的投资人还可以登录公司网站了解相关情况。“公司的几位副总平时的工作就是接待投资人及网上解答,投资人通过咨询、上网等方式了解相关投资信息后,有的直接到公司交款,有的通过汇款方式交款。”李宏说。 李宏也承认,该企业没有任何收益,只是用后面投资人的钱返还前期投资人的本金及收益。李宏还交代,自从活立木企业成立后,他曾频繁带客人到于家堡金融区参观,并多次了解区内地块投资事宜,但相关单位认为活立木企业没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始终没有把该企业列入谈判对象。 “投资人啥都不懂只关心获多少利” 活立木的另一合伙人李萍供述,想要参与活立木的投资必须有上线,如果投资人没有上线,就由自己指定上线,上线按照投资人投资客的8%至18%获得奖励。她日常发给手下工资每个月2000多元,奖金5000多元,此外公司还派给每个人每月租房的钱2000多元。 对于为什么能募集到大额资金,李萍认为除有具体的投资项目外,“多数投资人啥都不懂,只关心投钱后能获得多少利,如何收回本金。”李萍说,大多数投资人甚至不知道什么叫做私募股权基金,这些人也很少咨询这个问题。 -进展 构成集资诈骗罪两人分别获死缓 公诉机关认为,活立木企业为达到公开募集资金的目的,编织了较为严密的会员组织结构,通过传销的方式非法集资,涉及全国28个省市,11364人次,案发后经我国司法会计鉴定,活立木企业累计集资诈骗人民币6亿9千多万元。其中用于返还投资人本金2700余万元,支付投资高息和推荐人提成共2亿六千多万元。实际集资诈骗额达人民币3亿9千多万元。李宏、李萍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的方法非法集资,且数额特别巨大。 去年6月6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该案。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宏和李萍经预谋成立天津活立木企业后,聘用多人对企业融资进行宣传,在无任何资质的情况下,伪造李宏曾在国外从事金融行业高级管理等工作资历和经验,虚构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金融中心的“低碳大厦”项目,借股权融资的形式,通过互联网及宣传册向社会宣传,以向投资人承诺固定的高息回报及向推荐人发放高额奖金为诱饵,通过传销方式进行非法集资达数亿元,数额属于特别巨大,使众多存款人财产损失。 法院对活立木公司主要涉案人作出一审判决,李宏因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李萍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目前,营运总监高某已被门头沟检察院批准逮捕,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
关键词:传销,集资诈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