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万元“送”掉女儿 80后小夫妻受审
一对小夫妻在已生有两个孩子的情况下,又生下一女儿,并通过网络将女儿以5万元的价格卖给别人。检方以涉嫌拐卖儿童罪起诉该对夫妻。昨日,此案在杨浦法院开庭审理。 80后夫妇滕某和张某是通过网络认识的。婚后,两人双双待业在家,虽然在网上做些小生意,但收入不多,要靠双方父母接济。由于双方都是独生子女,按规定可以生第二胎,因此张某先后生下两个儿子。 2012年,张某发现自己再次怀孕,并于2013年4月底生下女儿。滕某和张某商议后,决定将孩子“送”给家境较好且无子嗣的家庭抚养。随后,张某在网上发布“送养”女婴的信息。通过QQ联系,意向收养人顾某于5月8日到滕、张二人住处查看。当天在收到顾某的5万元后,二人将女儿交给了顾某。 庭审时,小夫妻辩称,他们“送”出孩子并不是为了获利,而是综合各种原因后的无奈之举,希望孩子今后的生活、学习等成长环境能得到保障。 公诉人表示,张某在发现第三次怀孕后,未及时采取终止妊娠的措施。生下女儿后,夫妻俩在网上发布送养信息,最后双方一手交钱,一手交孩子。案发后,检察机关查验了张某发布的帖子,发现她几乎每次都会以3万、5万等数字“明码标价”。因此,公诉人认为此案应以拐卖儿童罪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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