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名男子为讨工资拘禁工头获刑
为了讨薪,7名小伙将工头拘禁在旅馆里并进行恐吓。7人因犯非法拘禁罪,近日被榆中县法院一审分别判处7个月至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3年8月17日,谭某为向陈某索要工资,纠集王某、孙某、许某、周某某等6人从武山县租车赶往榆中县新营乡桦岭村。之后,谭某将陈某殴打后强行拉至城关区段家滩的祥龙客栈,王某等人轮流守候。谭某威胁陈某按期拿不到工程款就将其拉到武山卸胳膊卸腿,并非法限制陈某人身自由至8月17日20时许。次日,警方以涉嫌非法拘禁,将谭某等一伙人依法刑事拘留。同年8月26日,涉案7人被批捕。 榆中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谭某等7人以讨要拖欠工资为由,非法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谭某等在庭审中均能自愿认罪,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该案因讨要拖欠工资而引发,可酌情从轻予以处罚。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
关键词:讨薪,工头,拘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