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中央单位差旅费管理新规:既要严控开支,也要标准合时宜
一边是差旅费支出居高不下,一边是过低的标准不合时宜引发负面效应,如何规范差旅费管理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6日,几经酝酿、重新修订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亮相,在从中央到地方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大背景下,这一管理新规传递出总量压缩开支、堵住制度漏洞、约束中央单位花钱的改革信号。 与以前的管理办法相比,修订后的办法更注重差旅费管理的制度建设。新办法从出差审批管理、差旅费开支标准制定、财务报销和监督问责等多方面进行详细规定,如要求中央单位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 “当前,从改革差旅费管理制度入手规范差旅费支出非常有必要。”北京大学中国公共财政研究中心主任林双林对记者说。 随着财政收入增速的放缓,财政收支矛盾进一步凸显。2013年,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的一般性支出统一按5%比例压减,其中重点是压减了办公楼和业务用房建设及修缮支出、会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差旅费、车辆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经费等支出。 改革差旅费管理办法无疑是压缩差旅费支出的必经途径。此次修订差旅费管理办法的大方向是压缩差旅费相关支出。事实上,2013年以来,我国已先后出台了与会议费、临时因公出国经费、培训费等一系列开支相关的管理新规,从制度上约束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花钱行为。 在总量压缩差旅费预算的基础上,有关差旅费标准问题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差旅费主要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等。一直以来,差旅费标准过低成为各界讨论的焦点话题。我国目前执行的仍是2007年开始实行的出差标准,以住宿费为例,副部级干部600元每人每天,司局级干部300元每人每天,处级及以下干部150元每人每天。 专家指出,在很多大城市,如今已很难找到每日住宿费低于150元的酒店。符合时宜的差旅费实际上会减少差旅费的浪费。而过低的标准也成为各种差旅费管理乱象的原因之一,包括虚开发票、挪用其他经费以及上级向下级转嫁费用等违规违纪行为。 “司局级300元的住宿标准,在2006年时可以住上单间,到今天就很少了。差旅费标准与商品和服务价格水平上涨脱节,暴露出差旅费管理的漏洞,极易造成公务支出的浪费。”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说。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主任杨志勇说,差旅费标准制定应符合经济增长规律,生活水平和物价水平的变化,以及社会发展的需求。“标准不合时宜,必然导致向地方转嫁、弄虚作假等一系列问题。” 值得关注的是,新办法虽没有直接给出调整后的差旅费标准,但明确提出今后差旅费标准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办法明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消费水平等因素,提出所在市(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住宿费限额标准报财政部,经财政部统筹研究提出意见反馈地方审核确认后,由财政部统一发布作为中央单位工作人员到相关地区出差的住宿费限额标准。伙食补助费标准也分地区制定。 白景明认为,分地区设立差旅费标准,各地依据自身实际量身制定最适宜的标准,实际上更有利于节约政府公务支出,实现总量上控制差旅费开支。 在明确差旅费标准调整原则的基础上,新办法还进一步完善了差旅费报销和监督检查等制度建设。 为堵住支出漏洞,新办法强调,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同时针对上级单位向下级单位转嫁费用等现象,办法强调,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 此外,办法还提出,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各单位要加强出差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强化对所属预算单位的监督检查,自觉接受审计监督。 |
关键词:差旅费,三公,厉行节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