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白领交往四月分手 诉前女友索百元安全套钱
案例3 要廿年前的“女友”还金饰 现年77岁的老林可谓执着,他坚持要起诉二十几年前的“恋人”谢姨。老林称,两人于二十多年前相恋,他曾向谢姨赠送包括4只金戒指、1只金手镯、2条金手链、1条金项链在内的金饰,以及存款1.5万元。 其实,如今的老林生活还不错,老伴在身边,儿女也已成年,可是他称想起过往还是很不甘心。他称,当年两人相恋时,谢姨过生日他带她去开房,而到他过生日,谢姨却只送了一份13元的河粉,谢姨还经常找他要东西,甚至拿走了他家中的豆油……之后,谢姨表示喜欢金饰,收到金饰后答应为他生个孩子,但一直都没兑现……其实,老林如此执着,其家人也是非常反对的,年纪一把了,走路不稳耳朵不清,但无奈老人在家中呼天抢地,儿女实在没办法看了,只好亲自陪着他到法院来。 而相关事件过时已久,且老林的所有主张除了其本人供述外,并无任何相关证据,法官多次上门给他作工作,希望他不要再无谓诉讼。最初,老林接受了,撤诉;没想到过一阵子,他又后悔了,每天到法院报到喊冤,最终还是立了案。据悉,此前老林还多次到公安机关、检查机关举报谢姨诈骗,但均因证据不足而未能正式进入相关司法程序。 庭审时,现年61岁的谢姨也到了现场。老林情绪激动,几次欲冲到谢姨面前,与其对质。对此,谢姨表现淡定,她表示,当年通过工作关系与老林相识,但两人并非恋人关系,也没有收过他给的任何东西等。 最终,因老林证据不足,法院判定其败诉。目前,老林已提出上诉。 法官说法 追讨恋爱成本男方尚无胜诉 据隋法官介绍,此类案件一般诉请内容都非常简单,而且一般是女方提出分手,男方提出诉讼。从现有情况来看,双方并无深仇大恨,男方似乎有想挽回感情的迹象,但女方往往态度坚决,因此出现相关的诉讼以“报复”泄愤的成分居多。 1.恋爱关系难认定 现实中,成功诉讼并不容易。“恋爱关系不同于婚姻关系,很难举证。”隋法官表示,时下不少人相识会合影,亲密照已经无法确实证明恋爱关系,除非对方愿意承认,否则很难认定。而在诉讼中,案例3的谢姨就对老林的“恋人”之说矢口否认。 2.恋爱消费难认定 男女双方在恋爱交往过程中,为培养双方感情,一方因恋爱而为对方支出的生活消费,如吃饭、外出旅游等或向对方赠送的手机、首饰等物品,是很平常的事。一旦起诉至法院,根据民事案件“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应对其主张被告返还双方交往过程中的各项支出及经济损失进行举证。 3.消费比例难界定 在这类案件中,原告赠送被告礼物,原告很难举证证实被告实际收取了礼物。至于两人交往过程中,开房、吃饭、旅游支出,即使原告提供了发票,也很难举证实际花费在被告身上。实际上,多数被告对于原告的主张均不予确认。 败诉的结果就难以避免。在三宗案例中,除小杜自行撤诉外,其余两名原告都遭遇了败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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