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公安机关通报7起打击食品药品犯罪典型案例
邯郸市韩某假冒注册商标案 2013年以来,邯郸市公安局食药支队在梳理案件线索时,发现部分造假分子从废品收购站购买酒瓶和包装,经简单清洗后灌装劣质或低档白酒冒充高档白酒进行销售。 同年9月,邯郸警方对全市废品收购站进行细致摸排,发现邯郸县东辛庄村一废品收购站长期大量回收各种高档白酒瓶,并卖给一名叫韩某的男子。 经过缜密侦查,警方锁定了韩某位于山东聊城某县制造假酒的“黑工厂”,进而掌握了整个制造销售假酒的犯罪网络。 2014年1月17日,邯郸市公安局组织70名民警,分赴邯郸、山东等地开展统一抓捕行动,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彻底打掉一个制造假酒“黑工厂”,端掉6个存放假酒的仓库,当场缴获成品假酒2000余件以及大量假冒商标标识。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保定市公安局破获销售假胰岛素案件 2012年12月4日,根据某公司提供的线索,保定市公安局食药支队组织警力在11家药店查获假冒诺和锐、诺和灵200余支。因涉案药品为糖尿病患者用药,假药流入市场会严重危害患者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 保定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组织精干警力全力投入案件侦破工作。经过缜密侦查,警方先后抓获了向各涉案药店销售胰岛素的犯罪嫌疑人金某、邢某、张某,并顺藤摸瓜将该三人的上线李某、孙某抓获。2013年3月8日,保定警方又在天津将李某、孙某的下线陈某抓获。 经查,李某等人自2012年5月以来,组织人员在天津市以每个5元的价格收购诺和灵、诺和锐包装盒,自行灌装假药后以陈某的身份向全国11省16市销售假诺和锐、诺和灵,涉案金额200余万元。 沧州市特大生产销售假化妆品案件 2013年2月,沧州市公安局食药支队成功破获特大生产销售假化妆品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捣毁非法生产窝点6处,收缴非法制造的大宝注册商标标识200余万套,膏体10余万公斤,涉案价值500余万元,该案件被公安部、商务部评为“全国2012-2013年度两法衔接典型案例”。 2012年8月,沧州市公安局食安支队在开展专项整治过程中获知,浙江籍黄某、林某为当地制售假化妆品窝点提供非法制造的商标标识。经缜密侦查,办案民警先后将黄、林二人的下线,涉嫌销售非法制造商标标识和涉嫌生产、销售假大宝SOD蜜的张某、孙某等6人抓获,并于2013年2月5日在廊坊大城将黄、林二人抓获。 据黄某、林某交待,2012年8月起,两人合伙自购原材料,分别在广州市的三个印刷厂代加工大宝SOD蜜包装盒、前后标及封口标,销往沧州、廊坊等地,销售金额500余万元。 为彻底打掉犯罪源头,办案民警两赴广州,先后将黄、林二人的上线涉嫌制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黎某和制售非法防伪金属丝的赵某抓获。至此,一张组织庞大、结构严密的制售假化妆品犯罪网络被彻底摧毁。 邯郸市7.19特大制售伪劣化肥案 在全省2013年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中,邯郸市公安局食药支队通过排查,获取了邯郸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长期在邯郸县内厂区生产伪劣化肥并大量外销的重大线索。 2013年9月26日,邯郸市公安局组织300余名民警统一行动,在邯郸市行政区域内6个县对涉案人员实施抓捕,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16人,涉案企业的主要骨干和4个一级批发商也悉数到案。 警方查明,2013年5月份以来,邯郸某农资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赵某等人,为谋取经济利益,降低生产成本,在配料过程中人为降低氮磷含量,致使产出的复合肥无法达到国家规定的氮磷总含量标准。产品产出后,这两家公司将生产出的不合格复合肥装入某些品牌复合肥的包装袋中,以“无钾肥”冒充“有钾肥”,以伪劣产品冒充优质产品,再以高价向永年的王某、魏县的梁某、临漳的李某等人销售。王某、梁某、李某等3人在明知该产品是假冒伪劣的情况下,仍大量购买销售。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
关键词:河北省公安厅,食品药品犯罪,典型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