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每月通报:131起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被查
黑龙江省 黑龙江省通报6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甘南县兴隆乡党委书记樊喜友、财政所所长冮玉福骗取良种补贴资金问题。2010至2013年,经樊喜友批准,冮玉福以其个人名义用已承包给农民的2块耕地申请了良种补贴122.11万元,存入个人存折,用于乡政府接待、送礼等。樊喜友受到行政撤职、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冮玉福受到留党察看两年、行政降级处分。 2.杜蒙县林业局及下属单位虚报用油量套取林业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问题。2010至2013年,杜蒙县林业局在未对新店林场、四家子林场、一心苗圃、连环湖渔场当年实际用油量进行审核的情况下,根据4家单位上报的用油量申请,发放成品油价格改革林业补贴专项资金1685.68万元,其中四家单位通过虚报用油量共套取资金1054.72万元,并将补贴金用于用油支出和日常经营支出。杜蒙县林业局副局长张廷文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局会计黄利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时任新店林场场长石才、四家子林场场长董宏、连环湖渔场场长杜汝君分别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一心苗圃场长苏再强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3.勃利县双河镇兴安村党支部书记曹永成操办学子宴问题。曹永成在双河镇兴安村租用场地,为女儿操办学子宴,宴请亲属、朋友及村民共计20桌,造成不良影响。曹永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桦南县公心集粮库主任丁相彬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14年7月,丁相彬利用增值税电费发票违规核销春节期间购买土特产品用于送礼的款项6071元。2013至2014年,指派他人以修囤底、包工维修道路等名义虚开假工票,核销招待费合计30283元。2013年12月,授意出纳员李某某将收取的烘干塔承包费2万元不入账,设立“小金库”,用于核销职工食堂购买煤气罐款、日常支出等。丁相彬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5.宁安市卧龙乡卧龙村村委会主任魏庆东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2014年12月7日,魏庆东在卧龙乡某酒店为儿子举办婚宴,收受礼金4.5万元。魏庆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萝北县肇兴镇龙江村党支部书记贾海滨违规举办升学宴问题。2014年8月,贾海滨在肇兴镇为女儿举办升学宴,收受礼金14900元,其中亲属礼金9300元,朋友、同学及村民礼金5600元。贾海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黑龙江省纪委) 江苏省 江苏省通报4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常熟市虞山镇顶山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蒋伟民为儿子操办婚宴80桌,并邀请镇、管理区、村(社区)近百名管理人员参加。2015年3月,常熟市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连云港市海州区新坝镇镇村管理办公室主任、新西村党支部书记徐兴兵驾驶城管执法车接儿子,途中发生交通事故。2015年4月,海州区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仪征市安监局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科副科长任宽林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中,先后收取相关单位负责人所送现金2.25万元。2015年2月,仪征市安监局给予其行政降级处分。 4.泗洪县双沟镇高套村党支部原书记高辉,利用职务便利,将秸秆禁烧工作奖励2800元和养老保险征收工作奖励5348元据为己有。2015年1月,双沟镇纪委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江苏省纪委) 浙江省 浙江省通报11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杭州市富阳区湖源乡石龙村党总支原委员吴文卫虚构拆迁户、侵吞拆迁补偿款问题。吴文卫在本村实施宅基地复垦项目时,利用职务便利,虚构拆迁户、伪造房屋拆迁补偿协议,骗取并侵占房屋拆迁补偿款14.6万元用于个人开支。给予吴文卫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宁波市江北区甬江街道拆迁办工作人员陈国京受贿、玩忽职守问题。陈国京利用负责辖区内非住宅拆迁工作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总计人民币11万元。在拆迁过程中玩忽职守,致使国家造成重大损失计210余万元。给予陈国京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文成县大峃镇人民政府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原主任张汉斌贪污公款问题。张汉斌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虚增征地面积,骗取征地补偿款和留地面积,并将虚增后该地块征地权益占为己有。给予张汉斌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德清县新市镇句城村党支部原书记、村经济合作社社长倪建明违反财经纪律、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问题。倪建明在担任新市镇句城村党支部副书记、党支部书记兼村经济合作社社长期间,伙同他人采用收入不入账、套取工程款等方式,私设“小金库”98.39万元,其中用于招待等违规开支90余万元;未经审批擅自将村集体土地转让给外来人员建房并以基础设施建设费等名义收取款项19万余元。给予倪建明开除党籍处分。 5.海盐县武原街道建新村党总支原书记、经济合作社原社长钟祥华挪用资金、职务侵占问题。钟祥华任建新村党总支书记、经济合作社社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村集体资金200万元借贷给他人用于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村集体租金2.4万元。给予钟祥华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6.嵊州市福利企业管理办公室原负责人和原市年检年审领导小组成员兼检查小组长刘兴浩玩忽职守、受贿问题。刘兴浩在日常监管和年检年审工作中玩忽职守,致使国家税款遭受损失达457.6万元;并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价值4.3万元。给予刘兴浩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7.永康市石柱镇姓傅村党支部原书记傅振东贪污腐败受贿问题。傅振东利用职务便利,在村建造公墓过程中,收受工程包工头贿款共15万元。给予傅振东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8.开化县马金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朱佑军玩忽职守、索贿受贿问题。朱佑军担任马金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期间,利用分管工业经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生态创建工作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索要和收受他人财物共计5.36万元;在征地及补偿款拨付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国家经济损失350余万元。给予朱佑军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9.舟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主任、党总支原书记王建跃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王建跃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125.48万元,虚列、套取资金用于职工旅游、滥发奖金实物、发放福利补贴95.32万元。给予王建跃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0.台州市黄岩区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党总支原书记叶鲍荣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共财产问题。叶鲍荣采取将应收款项留存他处、收款不入账等手段私设“小金库”409万余元,使用部分“小金库”款项发放福利补贴、滥发奖金实物和公款旅游、吃喝,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共财产。给予叶鲍荣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收缴全部违纪款项。 11.松阳县望松街道五都阳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原主任翁成汉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问题。翁成汉在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期间,参与本村建设工程和项目的投标、承包,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并获利。给予翁成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浙江省纪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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