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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每月通报:131起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被查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作者: 2015-07-10 09: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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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

  湖北省通报6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麻城市宋埠镇李胜村2010年至2012年申报危房改造资金11.7万元,实际发放危房改造对象补助资金3.3万元,其余8.4万元由村和镇城建办(村镇建设管理所)截留用于居委会经费2万元,用于镇西广场看护人员工资7000元,用于李胜村部建设5000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3.8万元,用于村经费1.4万元。2015年4月3日,宋埠镇纪委给予李胜村党支部书记陈文胜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宋埠镇政府村镇建设干事、城建办主任刘世武党内警告处分。

  2.黄衍志在担任襄阳市襄城区欧庙镇黄冲村村委会副主任并分管土地工作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对本村村民违法取土破坏耕地行为监管不力,未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汇报,导致发生严重破坏耕地的违法行为。2015年4月18日,襄城区纪委给予黄衍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襄城区监察局给予欧庙镇分管副镇长徐彦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镇长李超行政记过处分。2015年4月30日,襄阳市纪委给予欧庙镇党委书记姜子三党内警告处分。

  3.2012年8月,荆门市掇刀区麻城镇三青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德威帮助农户申报国家危房改造审批手续,以整理申报资料费、照相费、农户危房改造验收协调费等名义向农户违规收费,前后共收取16户农户2.4万元。事后安排金柱春(村妇女主任兼村报账员)将违规收取的2.4万元置于个人手中保管,用于账外滥开支。麻城镇纪委给予李德威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2014年8月,阳新县工商局上街工商所副所长万文兵在办理个体户工商营业执照时,工作态度粗暴,应3个工作日内办结的营业执照办结时间长达75天,造成不良影响。阳新县工商局给予万文兵行政警告处分。

  5.2011年3月,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余家湖村规划办公室主任、村拆迁专班成员张仁汉在东沙湖连通工程征地拆迁过程中,伙同拆迁专班组长魏祖斌(另案处理),采取编造虚假产权证明、测量图纸的手段,共同骗取拆迁补偿款人民币1216320元,其中张仁汉实得人民币616320元,分给他人5000元。汉阳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武昌区水果湖街党工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6.2011年12月至2012年6月期间,三峡矿业公司总经理郭大兴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司资金800万元,借贷给某房地产公司经营,郭大兴个人从中获取高额利息155万余元。2015年3月3日,宜昌市夷陵区纪委给予郭大兴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湖北省纪委)

  湖南省

  湖南省通报2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安仁县新洲乡井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五生贪污“一事一议”资金、危房改造资金问题。李五生在担任井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7万元。其中2012年9月,贪污县财政“一事一议”奖补资金5万元;2012年下半年,以虚造房屋建设和验收资料的手段贪污农村危房改造补贴款2万元。在协助实施井塘村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补贴工作中,为其未建房亲属申报危房改造补助2.4万元。2014年10月,李五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韶山市韶山乡城前村党支部原书记杨中平、村委会原主任沈锦春、村党支部原委员万娇丽非法占有集体资金问题。三人采用虚开领条、白条冲账方式套取、侵占村集体资金,杨中平分得6.75万元,沈锦春分得8.78万元,万娇丽分得3万元,同时,万娇丽故意销毁村级会计凭证。杨中平、万娇丽分别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三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湖南省纪委)

  广东省

  广东省通报4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德庆县马圩镇挪用专项资金问题。2011年,该镇与德庆县某公司以虚构合同方式,套取省繁育无病毒种苗科技项目经费30万元。马圩镇挪用专项资金的行为,时任该镇党委书记李水亮(现任德庆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负主要领导责任,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款全部收缴国库。

  2.南雄市全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邓光祥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问题。2007年至2013年,邓光祥在参与韶赣高速公路古市段征地工作以及全安镇征地工作中,作为征地工作小组成员及征地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虚构征地事实,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从中分得221860元,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紫金县蓝塘镇双兴村挪用涉农资金问题。2011年以来,该村将农田复垦工程项目专项资金3万元套取出来,用于发放村干部春节补助和村“两委”换届选举、党员会议补助、村委会日常开支等;将生猪管理费15640元收取后未入村委财务账,直接用于解决计生检查、选举经费不足问题。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杜果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陆丰市甲东镇可湖村违规出租集体物业等问题。2008年以来,该村未经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会议讨论通过,违规出租集体鱼塘、集体荒地,超越权限非法出卖海砂获利6.8万元。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鑫负直接责任,被开除党籍,罢免村委会主任职务。违规所得被收缴国库。(广东省纪委)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通报1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防城港市防城区小峰经济作物场套取粮差补贴问题。2015年3月,经防城港市纪委调查组查明,陈晋在担任防城区小峰经济作物场党委书记、场长期间,伙同场部副场长兼会计朱永成和办公室主任兼出纳黎景生从2006年7月至2014年6月间虚报场部机关部分人员和利龙、江尾两组群众500多人名单,套取财政粮差补贴资金286万元。目前经初查在套取财政粮差补贴资金286万元中用于:一、虚列韩文锋2004年9月至2012年12月工资165395元、陈先云2010年1月至2013年6月工资8.4万元和水库管理人员工资共计38.42万元,用于私分,目前已初步查明陈晋从虚列职工工资、水库管理人员工资中分得7万多元;二、虚列扩建环水库公路青苗补偿款293430元,陈晋从中分得3万多元,其行为已涉嫌贪污。此案是一起典型窝案,陈晋是该案的主要责任人,以上涉案的3人已全部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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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处分,腐败,四风,中纪委

责任编辑:丁丽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