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了,消费积分“清零”需留心
消费者李先生日反映:我在微信朋友圈里看到一条信息,称中国移动正在搞“发短信赠话费”活动。我按照提示,向10658999发送了“dh346033”,原以为能和朋友们一样获得100元话费。可短信发出不久,收到回复:“您所兑换100元话费直充礼品,由于积分不足扣减失败,本次兑换不成功。”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是不是遭遇了电信诈骗? 官方信息被误传 记者昨天就相关疑问致电上海移动官方客服,工作人员详细介绍了情况。 消费积分是国内三大电信运营商普遍采取的促销和回馈政策。客户的消费金额自动折算成积分,可用于兑换话费或其他礼物。以中国移动为例,客户如需将自己的积分兑换成话费,可通过网络、短信和网点现场办理三种方式进行。而前述网传的三种所谓“送话费”,其实就是移动提供的短信积分兑换话费的官方操作。 移动客服表示,相关传言中,只有短信接收号码和发送内容与对应的话费金额是准确的,其他信息均存在不实成分。首先,这些话费并非赠送,而是客户利用自有积分兑换而来;其次,中国移动自2011年取消积分“三年滚动清零”规则后,目前暂无年底清零的说法。因此消费者也不必赶在年底前“紧急兑换”。 “积分年底清零”广泛存在 近年来,各类会员卡、消费卡积分促销的情况越来越多。曾经一段时期,商家未经顾客许可或未尽告知义务,便擅自在年底对其积分清零,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也屡见不鲜。尽管这种情况随着消保和监管部门的逐步介入而有所好转,但由于市场上商家众多,要想彻底杜绝此类纠纷,也并非易事。事实上,即便是一些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企业,其对积分的相关规定,也有“霸王条款”之嫌。 消费积分设置有效期是否合理 企业对消费积分设置有效期是否合理?当消费积分临近失效时,企业是否有义务主动提醒?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法研部主任汪鸫认为,根据诚信原则,如果商家在消费行为发生前,已对消费者说明了积分政策的所有细节,只要消费者接受,则积分有效期的设置,并无明显不当之处。而那些愿意在积分临近失效时,主动提醒消费者的商家,显然更具有诚信意识和服务意识。不过,汪主任强调,在以往的一些投诉案例中,部分商家出现了不通知消费者,擅自变更积分政策和有效期的行为,“这就明显涉嫌‘霸王条款’了,消费者提出维权主张,一般我们都会予以支持。” 上海市浩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任洋律师说:“商家向消费者发放可以积分的会员卡,或为其设置积分记录,如果这些积分可用于抵扣消费额、换兑相应的商品或服务,其实质就是商家的一种促销手段。但从法律关系上属于服务合同关系,既然是合同,那么商家在合同签订之前,就合同条款内容应向消费者做出详细合理的解释,包括积分规则、兑换条件,以及积分有效期等。”据介绍,在一些实际案例中,被告企业往往以“会员章程在企业官网上早已公布”为由,认为自己已经尽到了解释和说明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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