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考加分政策调整 多项高考加分调整或取消
记者从召开的全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我省将适当调整录取批次,并严格执行经教育部备案同意的2014年高考优惠加分方案,规范操作程序。 取消和调整多项高考加分 从2014年高考开始,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获得一等奖的学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全国性体育比赛集体项目取得前六名的学生、省级体育竞赛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的学生,获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的学生,省授予“教育世家”称号的教师直系子女报考师范院校的考生,飞行学员早期培训基地初检合格的考生,获省教育厅等五单位共同表彰的“创业明星”称号的对口考生,全省职业学校技能比赛获一等奖的对口考生等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对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六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六名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且在报考当年经省专项测试认定合格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的高考加分进行调整,均由20分调整为10分。 据介绍,今年高考加分项目还包括,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增加10分。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增加10分,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青年增加10分,烈士子女增加20分,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增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增加20分。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增加10分,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增加5分,侨眷高知子女增加10分。 少数民族预科班录取在同批次院校录取后进行 在今年的高招录取过程中,我省将适当调整录取批次,将少数民族预科班的录取放在同批次相应院校录取之后进行,使我省少数民族考生充分享受这项优惠政策;将民族院校招收少数民族考生的计划放在本科提前批,尽量满足院校投档要求。 此外,今年我省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做到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公开、高校招生章程公开、高校招生计划公开、考生资格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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