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力推水电气价改 年底前或将全部“走阶梯”
导语: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徐绍史5日说,价格改革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今年我国要在不增加居民基本生活用水、用电、用气负担的前提下推进资源能源价格改革,完善阶梯电价,指导落实阶梯水价,适时出台阶梯气价。 【详细】 阶梯电价2012年7月全面实施 根据目前确定方案,居民阶梯电价分为三档,第一档为基础电量,要求覆盖80%居民家庭用电,保障这些家庭用电价格不上涨;第二档用电量要求覆盖95%的家庭,每度电价上涨5分钱,第三档则是剩下的5%用电量最高的家庭,每度电价上调3毛钱。截至目前共有29个省份完成听证,在此方案基础上划定各地三档电价的电量。 【详细】 发改委:2015年底前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 1月份,发改委印发指导意见明确,2015年底前,设市城市原则上要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具备实施条件的建制镇也要积极推进。各地要按照不少于三级设置阶梯水量,第一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第二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水需求;第一、二、三级阶梯水价按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缺水地区应进一步加大价差。 【详细】 实行阶梯水价后八成家庭支出不会增加 记者3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2015年底前中国设市城市原则上要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推行阶梯水价制度后,各地80%的居民生活用水支出不会增加。 发改委表示,其余约20%的居民家庭用水基本生活需求部分价格不上涨,但超出的部分将大幅上调,涨幅为50%-200%。 【详细】 居民阶梯气价方案年内望推出 2014年资源产品价格改革再度全面提速闯关。继居民阶梯电价和阶梯水价之后,酝酿多年的阶梯气价也渐行渐近。《经济参考报》记者从相关人士处获悉,经过数次讨论修改,《关于实施居民生活用气阶梯气价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已完成并上报至国务院,有望在年内推出。 【详细】 天然气等领域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十条明确了“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的改革方向,强调“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 【详细】 河北差别电价、水价和惩罚性电价管理向下授权
省物价局要求各地,对淘汰类、限制类设备用电、用水和超过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产品(工艺)用电,在现行差别电价、差别水价和惩罚性电价加价标准基础上适当提高加价标准。同时,要求各地建立执行差别电价、差别水价和惩罚性电价企业的纳入、退出机制和相关统计台账,完善配套政策,并按季度报告执行情况。各地供电、供水企业(水管单位)要严格按照当地确定的差别电价、差别水价和惩罚性电价加价标准执行,并按月将加价电费、水费征收情况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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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阶梯价格,水价,电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