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出台户口迁移管理办法 九类人群可迁户市区
第四类 大、中专院校学生中途退学或毕(肄)业后,未就业持《户口迁移证》,申请迁回原农村户口所在地。 所需证件:申请人书面申请、父母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毕(肄)业证书或退学证明、户口迁出注销证明、房屋权属证明。 第五类 本人在农村具有合法稳定住所且无合法稳定职业的,可申请将户口迁回农村。 所需证件:申请人书面申请、申请人户口页、居民身份证、房屋权属证明。 第六类 由民政部门安置回农村原籍的退伍军人投靠直系亲属。 所需证件:申请人书面申请、民政安置部门出具的介绍信、军人身份号码登记表、原户口所在地迁出注销证明、被投靠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房屋权属证明。 |
关键词:户口迁入,户口迁出,户口注销,户口迁移政策,户口所在地 |
责任编辑:刘江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