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出台户口迁移管理办法 九类人群可迁户市区
名词解释 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已取得宅基地使用证的房屋或设有单位集体户的员工宿舍。 合法稳定职业:是指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或取得营业执照且具有稳定收入并依法纳税。 亲属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离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公证书、收养证、户口簿以及原籍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认定。 办理流程 市区常住户口人员在市区之间的户口迁移:统一按照市区户口迁移政策办理,实行户口一站式迁移,直接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不再签发《准予迁入证明》和《户口迁移证》。 市辖各县(市)常住户口人员户口迁入市区:由迁入地所属公安机关户籍主管部门审批,签发《准予迁入证明》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市辖区以外的常住户口人员迁入市区:由迁入地所属公安分局户籍主管部门审批,签发《准予迁入证明》,并由户口迁出地开具《户口迁移证》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已持有户口迁移证的常住户口人员迁入市区:符合市区户口迁移政策的,直接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
关键词:户口迁入,户口迁出,户口注销,户口迁移政策,户口所在地 |
责任编辑:刘江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