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出台户口迁移管理办法 九类人群可迁户市区
第三类 符合我市优秀人才计划,在我市就业且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申请户口迁入的人员,满足以下条件,准予迁入。 ①市区就业,取得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所需证件:提交申请人书面申请、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在职证明、劳动合同、职业资格证书、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房屋权属证明或就业单位集体户口簿等证明材料。 ②在市区就业,获得我市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人员。 所需证件:提交申请人书面申请、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在职证明、劳动合同、劳动模范称号荣誉证书、房屋权属证明或就业单位集体户户口簿。 ③获得研究生以上学历,在我市就业人员。 所需证件:提交申请人书面申请、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研究生以上毕业证书以及学位证书、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房屋权属证明或单位集体户口簿。 |
关键词:户口迁入,户口迁出,户口注销,户口迁移政策,户口所在地 |
责任编辑:刘江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