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自称是干爹情妇 勒索400万分手费获刑3年
广州一家上市公司的老总10年前认了家乡宗族的一名15岁女子做“干女儿”,不料干女儿长大后却向老总身边的人们散布绯闻,自称是被老总包养的情妇,并以此要挟对方支付400万元的分手费。昨日上午,广州市黄埔区法院对这起离奇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女子易某容有期徒刑3年。 少女自小一直受干爹资助 2004年11月,在湖北乡下生活的15岁少女在爷爷的托付下,做了当时在广州经商的村族长辈易某的“干女儿”。易某当时想带易某容回广州家庭生活,但因妻子与儿子对新成员的排斥,易某容此后一直没有与易某家人共同在一起生活。易某容在广州生活期间,易某不仅资助她上学,后来还帮忙安排她在广州就业。 这十年间,易某的事业发展比较顺利,其开设的公司不久成为一家颇有名气的上市公司。在公司经营期间,因易某认为公司负责采购业务的村族亲戚阿晴工作不合格,遂将阿晴调离岗位。不久,阿晴辞职离开公司。 但是,易某的家乡开始流传关于阿晴与易某存在暧昧关系的绯闻。 以绯闻勒索干爹400万 此时,工作一直不顺利的干女儿易某容找到易某,要求对方给她一大笔钱,否则就把他和阿晴的绯闻告诉公司的员工。 在2012年4月至2013年7月,易某容又以被易某包养为由,要求对方支付400万元的封口费。 据法院查明,易某容多次采取到被害人易某所在公司吵闹扰乱公司正常的办公生产秩序、向公司员工及易某家属散布被害人绯闻、向易某本人发送侮辱短信等多种方式进行要挟,但均遭到易某拒绝。2013年8月2日,当被告人再次到易某所在公司欲与易某商谈时被公安人员抓获。 据了解,当易某容被抓捕后,易某一直坚持申请司法机关对被告人从宽处罚,对被告人的行为表示谅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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