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带薪休假需破“法律大不过老板”
核心观点: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张国栋认为,老板再大,不能大过法律,否则就要付出代价。休假不仅是生息之道,更是民生权益。长远来看,带薪休假也不只是休闲的事情,还涉及到旅游产业的发展、转型升级的要求、经济新常态的适应等,这都需要我们更深入地认识带薪休假的作用。
资料图片 今年以来,中国官方至少已五次公开强调落实带薪休假,一些地方也出台了相关细则,带薪休假的落实力度正不断加大。近期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也再次提出“推动各地落实带薪休假制度”。(8月5日《第一财经日报》) 有人说,带薪休假之所以成为“纸上福利”,首先是个“观念问题”,这话有一定道理。一是对落实带薪假,民众从来较为悲观;二是人们的休假观念确实非常淡薄。然而这只是“有人说”,况且“观念”也是可以改变的,关键在具体的落实办法。 人社部的一项调查显示,目前带薪休假落实率约为50%。落实带薪休假比较好的主要集中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而一些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落实起来相对较差。一方面,近些年人力成本不断上升,用人单位尤其是中小企业希望通过减少员工带薪休假时间来降低成本,因而不愿主动落实带薪休假;另一方面,职工因个人谋生需要或害怕失去工作,往往也不敢主动维护自己的休假权益。 俗话说,县官不如现管,带薪休假的症结,说来说去也就是一句话:法律大不过老板。 不难发现,尽管“带薪休假”已是很多国家劳动制度的题中之义,我国也早就把“带薪休假”制度写入了劳动法,但这项劳动者理应享有的基本权利,在一些单位领导尤其是一些民营、中小企业的老板那里,却显得有些“疲软”,难以落实。法律本身缺乏必要的刚性约束是一个因素,相关政府部门执法监督和处罚力度不足也是重要原因。 因此,要落实带薪休假,机关事业单位相对而言不在话下;大型国有企业、外资企业也问题不大;重点和难点是一些民营和中小企业。只靠老板的良心发现不成,一般的强调也无济于事,而必须设法破解“法律大不过老板”的情况。 有专家建议,应尽快针对全国范围出台落实带薪休假的相关细则,并进一步加大劳动监察部门主动监督和追责的力度,提高违法者的违法成本,严格追究不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用人单位的违法责任,以不断提高带薪休假的落实率。 这很有道理,既是破解“法律大不过老板”的好棋,也是全面落实带薪休假的必要举措。老板再大,不能大过法律,否则就要付出代价。休假不仅是生息之道,更是民生权益。长远来看,带薪休假也不只是休闲的事情,还涉及到旅游产业的发展、转型升级的要求、经济新常态的适应等,这都需要我们更深入地认识带薪休假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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