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下午+周末”,小短假是奢望吗?
近期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推动各地落实带薪休假制度”。记者统计,今年以来,高层至少已五次公开强调落实带薪休假。7月31日,国家旅游局副局长吴文学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还透露,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夏季灵活安排工作时间,使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时间相结合,实现小短假。 上述消息的最大“亮点”是,官方鼓励“周五下午+周末”小短假。如果这一想法能够实现,人们可以在周五下午奔赴半天时间可到达的郊区或海边避暑,或是干脆在家里多“宅”半天,“小短假”将使人们的休息与出行更从容。设想显然很好,唯一的问题是,“小短假”从鼓励到落实,距离有多远? 高层要求落实带薪休假的指示一再出现,一方面表明公众对休假权的诉求受到高层的高度重视,保障公民休假权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应有之义;另一方面也折射出侵犯职工休假权的现象仍然不少,某些劳动者连双休日都难保,带薪休假更是“口惠实不至”。 究其原因,企业侵犯职工休假权的违法成本大大低于守法成本。具体表现在,在就业不易的背景下,不少劳动对休假权被侵犯不得已忍气吞声。某些地方的劳动权益保障部门,受制于地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地方领导“打招呼”,对企业不遵循法定休假睁一眼闭一眼。由此,某些企业愈发有恃无恐,自认为不拖欠工资、不偷税漏税已“不错”。至于休假这种“小节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当法定的双休日都不能很好保证,只处于“鼓励”层面的小短假的命运如何?这恐怕是许多人心中的疑问。在不少劳动者看来,若将带薪休假从“纸上福利”变为现实可享,就很满足了。 今年以来,一些地方陆续推出落实带薪休假的细则措施。但其中的局限性也被人吐槽。比如,湖南、甘肃兰州、黑龙江哈尔滨出台的带薪休假细则,全都指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果干部们是带头吃苦拼搏,确实有积极意义。可当干部们“被强制”带头休假,社会单位职工却不能“被惠及”,显然不味儿。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这是行政伦理的己任性要求,也是赢得公信力的必然选择。 在维护落实休假权的问题上,有关方面务必要啃“硬骨头”。地方管理者尤其要明白,亦如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利益,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不能在“顾全大局”的口号下被恶意侵犯。带薪休假落实难的背后是惩戒软,没有惩戒怎么会有敬畏?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必须让违法侵权者付出得不偿失的代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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