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公车私用自掏腰包
德国政府官员的公务车使用规定比较严格,对谁能享受公车待遇、配备什么样的车、公车私用范围等均有相关法律规定。公车私用违规者要受到舆论谴责、罚款甚至可能丢掉“乌纱帽”。 根据德国公车配备使用条例,只有总统、总理、副总理及各部部长才可以配备专车。专车除了满足公务活动外,在德国境内的私人活动也可无偿使用,包括乘车上下班、在德国境内休假等。如公车使用者因私事去国外,包括去国外休假,允许使用公车,但要承担所有费用,如往返里程的油费、司机加班费和司机的食宿费,都要用车人自掏腰包,而且这些支出还要报到财政部有关部门备案。部级以下的公务员如因工作需要也可使用公车,但不提供上下班接送服务。另外,公务员使用公车只能与公务有关,上下班不允许公车接送,与公务活动有关的接送除外。使用公车的公务员不得任意让非本单位的人搭乘,如果确实需要,必须报告本部门上级领导。 德国还实行严格的公车使用登记制度,每辆公车都要配备车辆行程记账簿,详细跟踪记载每次出车的实际起始时间、地点、里程表公里数,且要定期上报主管部门。从总理专车到一般公务员用车无一例外。德国对购置和更换公务用车都实行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公车数量。如果公务员违规公车私用被发现,就要补交罚款,并受到相应处分。 |
关键词:公车,德国 |
责任编辑:赵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