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长遇车祸救人不留名
3月16日上午,贺州市公安局公会派出所外面响起了鞭炮声。原来是一对夫妻领着孩子,拿着锦旗和感谢信在放鞭炮。“我们终于找到孩子的恩人了!”夫妻俩握住接待他们民警的手讲述起他们寻找恩人的经过…… 2013年12月11日下午,省道327线贺州市八步至黄姚二级路沙田镇狮中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男孩被二轮摩托车撞得伤势严重。此时,一辆路过的警车发现事故后立即停靠,从车上冲下一名男士,立即驱车与孩子的父母一同送往医院。这位男士正是贺州市公安局公会派出所所长马骏。 当天下午,马骏在返回公会派出所途中,车经沙田镇狮中村路段时,发现一辆两轮摩托车“斜躺”路边,一群妇女围住一名男子破口大骂,不远处有个年约8岁的男孩躺在地上。马骏意识到发生了交通事故,随即下车查看。 “当时的情况太紧急了,小男孩昏迷不醒,不能等救护车了,必须对他进行紧急复苏,否则有生命危险。”据采访得知,马骏另一个身份是“广西公安警务实战技能教官”,他运用现场紧急救护知识,给小男孩赢得了抢救的时间。 “你不能走,上我的车一同到医院为孩子看伤病。”马骏对肇事者表明了警官身份。 10余分钟后,马骏赶到了医院,和小孩的父母及肇事者一起,将满身是血的小男孩抬上医院的抢救床车。马骏还掏出1000多元要给孩子的父母。 看着小男孩被推进抢救室,从救治医生那里获知小男孩没有生命危险后,马骏这才松了口气,悄悄地离开了医院。 2014年3月16日上午,有人来到公会派出所,在大门口点燃了鞭炮,拿着锦旗和感谢信声称要找马骏所长。 当天,马骏有公务不在派出所。据该所教导员杨华介绍,来者正是贺州市沙田镇狮中村的李生夫妇。 李生夫妇说,由于抢救及时,他们的孩子当晚实施手术后脱离了生命危险,之后得到了较快的康复。待孩子出院后,他们便查找救人不留名的民警的个人信息。在苦苦找了2个月后,他们从警车车牌入手,通过多方打听,才获知救命恩人是贺州市公安局公会派出所所长马骏。 “马所长,我要‘批评你’,你做了好事不留名,害得群众找得你好苦。”杨华佯装不满当面对办完公务回到派出所的马骏说道。“好样的!”教导员“教训”完所长后,侯在门外偷听的全所民警,一起进到办公室,簇拥着所长鼓掌直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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