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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教授开公司无需再“偷着干”

来源:河北日报 作者: 2014-01-07 10: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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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面利益分配创新收益,教授可拿八成

  科技成果赚来的钱,能不能拿?该拿多少?谈起“真金白银”,创业者们讳莫如深。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教授称:“因为许多技术都是职务发明,和企业合作时不敢喊价,常以三五万元贱卖给企业,还担心被学校发现。至于教授在企业中持股,更是遮遮掩掩,拿亲戚名义办公司的屡见不鲜。”

  能拿吗?新政策规定很明确:省内高校、公益型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可采取以资金、非职务科技成果、有效专利入股、参股创办科技型企业并分红,也可采取兼职兼薪方式服务科技型企业。

  能拿多少?新政策中也有具体指标:以非职务专利、技术等知识产权出资创办科技型企业,包括科技成果在内的无形资产最高可占注册资本的70%。鼓励省内高校科技人员所形成的职务科研成果积极转化。1年内未实施转化的,在不变更职务成果权属的前提下,由成果完成人创办科技型企业转化的,创办企业实施人可拥有该成果在企业中享有股权收益最高可达70%;2年后仍未转化的,其权属不变,成果完成人自办企业实施转化的,可拥有该成果在企业中享有股权收益最高可达80%。

  “职务科研成果股权收益教授最高可拿八成,这个标准超越许多其他省市规定。”省科技厅副厅长鲍继宏认为,其将释放的激励效应不言而喻。

  “新政策的影响力将逐渐显现。”张敏预计,我省高校和科研院所将掀起一股创办科技型企业的热潮。“一大批有企业家头脑的科技人员、有科技头脑的企业家将涌现,我省中小型科技企业的数量将有一个明显的增加。”

  “新政策对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的规定,是我省历史上最优惠的奖励办法。”张敏认为,高校、院所、企业各有各的价值取向、考核指标和利益追求,既然要求创新与市场对接,就应该把市场中的通用标准引入到体制内的创新活动中来。张敏认为股权收益激励措施是我省激励科技人员创业的最优惠政策,有利于促进我省科技型企业的迅速发展,有利于全省深化产学研合作,有利于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这项政策扩大了高校、科研院所成果转化处置权限。这意味着高校、科研院所将真正掌握职务发明成果的命运,把更多科研成果输送到企业。破除影响和制约科技成果向地方经济建设领域转化的制度障碍,使得创新资源能够在科研机构与地方之间自由流动、互动和融合。”

关键词:创业,科技人员,河北

责任编辑:赵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