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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乡愁”变“乡痛” 城镇化不是“消灭农村”

来源: 新华网  
2013-12-23 18: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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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留空白不留遗憾,青山绿水才是最美的“乡愁”

  “给我一瓢长江水啊长江水,酒一样的长江水,醉酒的滋味,是乡愁的滋味。”这是诗人余光中笔下的“乡愁”。

  但如今现实却是,在狭隘的发展观下,一些农村早已被破坏得面目全非:污染“上山下乡”,河流“鱼肚翻白”,土壤“中毒日深”……这些“后遗症”正加速爆发。

  2009年,陕西凤翔多个村庄因血铅污染事件整体搬迁;2013年,湖北潜江经济开发区污染,村民不堪污水废气污染酝酿搬迁……生命、健康和环境的警钟一次次敲响。

  “青山绿水才是美丽家园,千疮百孔的村庄、污水横流的县乡怎能唤起人们的乡愁?”建筑学家吴良镛说。

  水泥森林林立、大厦鳞次栉比、“堵城”“雾都”接连出现……一些大城市也已不堪重负。统计显示,全国650多个城市中,有近400个缺水。北京人均水资源量已从300立方米降至100立方米左右,仅为国际公认的缺水警戒线的十分之一。

  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要求,把城市放在大自然中,把绿水青山保留给城市居民,慎砍树、不填湖、少拆房,尽可能在原有村庄形态上改善居民生活条件……高度重视生态安全,扩大森林、湖泊、湿地等绿色生态空间比重,增强水源涵养能力和环境容量;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开发强度。

  “宁留空白,不留遗憾。”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总工程师王金南对记者说,“世界上最美的城市都是依山而建、依水而建,我们的一些地方削山造城,即便是实现了高度城镇化,环境被破坏掉了又有什么意义?”

  他说,生态环境是衡量一个城市是否宜居的尺度,也是衡量居民生活质量的尺度。今后的城市建设,要回到以人为本的本质上去。对于造新城,要从规划角度重新审视,避免破坏生态;旧城改造,也要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将湖泊、绿地等生态系统保留下来。

  “城镇建设的目的不是要把城市的形态照抄照搬到农村,而是要在统筹城乡发展进程中发挥城市和乡村的各自优势和积极性,提高生态绿化面积、提高城镇宜居程度,实现城市和乡村的共赢互补。”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副院长毛其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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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城镇化,农村责任编辑:李雪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