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吴有水有一张“预借”社会抚养费收据,某地为完成征收任务,向没有超生的居民预借社会抚养费,“说超生时就不用交了。这种‘放水养鱼’无异于鼓励超生”。
4是否出具统一收据?
至少1.24亿元涉嫌乱收费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征收应出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据。
审计报告显示,各地普遍违反征收程序,如未经调查取证就下达征收决定书、未下达征收决定书就“先行”收费;使用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收据、定额收据、三联收据,甚至直接打白条。
初步统计,45县未下达征收决定书就先行收取的费用达7364.47万元,约占收缴总额(24.493345亿元)的3%。
45县使用白条等非社会抚养费收据,收取的费用合计约5022.47万元,约占收缴总额的2%。
仅未下达征收决定书就收费、使用非专用收据收费这两项,涉及金额就约达1.24亿元,占收缴总额的5%。
-观点
吴有水说,他经常遇到收到白条的当事人,“社会抚养费方面的诉讼案件和行政复议都很少,一个原因就是当事人拿的是白条,投诉无门”。
5是否成创收“手段”?
有的地区擅自“降价促销”
审计结果显示,45县因自行降低收费标准,少征社会抚养费约2.07亿元,占比约8.45%。有的地区擅自降低标准或减免费用,有“降价促销”嫌疑。
如云南彝良县洛泽河镇发文通知“一次性交清应征数的家庭,减免优惠40%;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主动来交缴,且交缴一次性不低于应缴数50%的,减免优惠15%”。
有的地区则巧立名目增设收费项目,或擅自提高征收标准。如湖南凤凰县、沅陵县,增设上环押金、违约金、计生投入费、赞助费等收费项目,“增收”了105.11万元。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要求,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或擅自提高征收标准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审计报告表明,湖南凤凰县、沅陵县和甘肃的民勤县,均清退了多收的费用,但未有任何责任人受处罚。
-观点
吴有水认为,执法不严也是社会抚养费乱象的一个“成因”,“摊派任务、打白条乱收费,依法不仅应该撤职,还应该追究法律责任。但现实中,有多少计生干部因此受到了处罚?”
6钱花到了哪些地方?
多用于“反哺”下级政府
原国家人口计生委2011年发文强调,“杜绝按比例返还社会抚养费,以及以社会抚养费征收数额作为标准拨付计生经费的现象”。
但审计结果表明,各地的社会抚养费全部按比例返还、划拨到了下一级政府部门,社会抚养费是计生经费的重要来源。
初步统计,45县向下级部门划拨的社会抚养费,合计达20.706797亿元,占比约达84.54%。
上述违规返还、划拨的社会抚养费,都用在什么地方?
审计报告披露,45县挪用的社会抚养费金额,不少于2397.68万元。其中,用于计生事业支出的仅一笔。
其他费用多被用于部门工作经费。
-观点
“地方特别是欠发达地区,为什么热衷收社会抚养费?主要就是关系到当地利益”,陆杰华说,“断掉县市的财政支配权,那么摊派、乱收费等现象都会有所收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