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刑事案件证据标准不统一,收集、审查、运用证据缺乏刚性,公检法办案人员存在主观倾向等阻碍刑事诉讼证据制度改革的难题,新乐市检察院公诉部门坚持诉讼规律和认识规律相统一的原则,积极推动建立科学可行的基本证据标准,与新乐市法院、公安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常见刑事案件证据的指引(一)》,为构建以客观证据为核心的证据分析论证和案件事实认定体系打下了良好基础。
与公检法内部的办案流程、证据标准等不同,证据指引由公检法三家共同商定,在证据完整程度和质量上的要求更高。目前适用于盗窃、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强奸、诈骗等5类案件,对证据的界定、基本要求和规格提出了具体化、明确化、标准化的要求,强调要从证据收集内容、收集方法上确保证据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为承办人提供了办案指南,既是约束,更是引导。证据指引的出台是减少分歧、提高质效,完善刑事诉讼证据制度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使证据分析与事实认定全程可期、全程可视、全程可控,对防范冤假错案的发生,确保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具有重要意义。(新乐市人民检察院 宋生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