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乐市人民检察院针对所办理的多名在校大学生财物被盗案件,向该校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学校在校园安全保卫及提高学生法制意识等方面进行整改和完善,充分发挥了检察建议在参与社会管理中的警示、预防、督促、规范作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新乐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犯罪嫌疑人陈某涉嫌盗窃一案时,发现该案发生在河北美术学院,被害人均为在校大学生,反映出了学校在安保方面存在不足和漏洞。该院结合本案情况,向河北美术学院发出检察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分析了本案案发过程中学校暴露出来的安全管理及学生法制意识薄弱等方面的问题,并建议学校从规章制度、法制教育等方面加以整改。河北美术学院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认真分析了学校在管理中存在的疏漏,及时制定了相关措施,并书面回复该院。一是及时成立了安全领导小组,明确职能职责;二是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对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三是积极开展法制教育,与该院建立长期普法合作机制,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不断提升学生的法律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张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