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近日对外公布:
●秦皇岛市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昌黎县农林畜牧水产局动物疾病防控中心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经查,2009年至2015年,经该中心主任王殿永批准,给中心副主任项某及该单位4名职工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1.28万元。2017年5月20日,王殿永受到警告处分。
2.卢龙县水务局副局长杨宝文履职不力问题。经查,2013年6月,杨宝文违反工作纪律、未正确履行职责,致使水务局下拨的护岸工程款10万元被挪用于某村道路工程支出,杨宝文负有直接责任。2017年11月2日,杨宝文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青龙满族自治县双山子镇原副镇长杨立强、王国飞履职不力问题。经查,2016年,双山子镇小巫岚村包村领导杨立强、分管扶贫工作副镇长王国飞对小巫岚村扶贫羊项目监管履职不到位,导致扶贫羊违规平均分配及部分扶贫羊被私自售卖。2017年11月2日,杨立强、王国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抚宁区榆关镇石门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李晓华大操大办女儿婚宴问题。经查,2017年5月,李晓华在受到留党察看处分期间,违反规定举办女儿婚宴23桌,超出规定标准。2017年10月19日,李晓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5.北戴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党委副书记王柏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经查,王柏在任该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期间,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2017年12月7日,王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北戴河新区留守营原街道办书记费林立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工作对象安排的宴请、礼品等问题。经查,2017年5月,费林立因公赴北京考察期间,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工作对象安排的宴请、礼品、结算住宿费用,出入娱乐场所。费林立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12月8日,费林立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秦皇岛市纪委)
●承德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滦平县农牧局党组成员、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赵福荣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7年11月7日,检查发现赵福荣办公用房面积超出规定标准。2017年11月,赵福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平泉市桲椤树镇政府司机黄景田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7年11月8日,黄景田驾驶本单位防火专用车办理个人事务。2017年12月,黄景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隆化县城管局环卫站职员吴常虎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16年2月至2017年3月,吴常虎在驻村扶贫工作期间,违规报销伙食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合计6300元。2017年11月,吴常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承德市纪委)
●唐山市古冶区纪委近日对外公布
大庄坨乡大庄坨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敬云、黑鸭子村党支部书记朱志刚、大建洲营村村委会主任朱玉强在洁净型煤推广工作中弄虚作假问题。2016年在大庄坨乡推广洁净型煤工作中,为完成全乡销售任务,李敬云、朱志刚、朱玉强通过制作虚假的村民销售明细表,虚报本村销售量的方式,给国家财政造成损失。2017年12月21日,经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敬云、朱志刚、朱玉强党内警告处分。
●衡水市枣强县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王常乡党委原副书记孟庆寒在种植户申报大棚补贴工作中疏于监管问题。2014年至2015年,孟庆寒在王常乡主管扶贫工作期间,对大棚种植补贴发放疏于管理,造成该乡前王常等八个村发生虚报冒领补贴款问题。孟庆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王常乡李林村党支部书记李金才弄虚作假,为大棚种植户骗取补贴提供帮助问题。2014年11月至12月,李金才在该村种植户申请大棚补贴资金时,为种植户出具虚假手续资料,致使种植户套取补贴资金3.19万元。李金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加会镇朱平楼村党支部书记朱乃健违规分配贫困户入股分红资金问题。2017年8月,经朱乃健等村干部研究同意,将贫困户入股分红资金3.85万元,平均分配给全村村民,侵害贫困户利益。朱乃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廊坊纪检监察网近日对外公布
廊坊市残联原党组书记陈立国因严重违纪被留党察看二年、降低退休费待遇。经查,陈立国在任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失职渎职,在残疾人康复教育综合服务中心项目中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不良社会影响,构成严重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市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陈立国留党察看二年处分,降低退休费待遇。
三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关占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经查,关占明违反廉洁纪律,无偿借用原管理服务对象别墅,造成不良影响;不正确履行职责,对三河市水务局在潮白河左岸燕郊开发区段整理工程及河道防护工程中,未进行勘察、设计、监理工程招投标,且整理工程前期和竣工后、河道防护工程前期均未申请审计,负有领导责任,构成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廊坊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关占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