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组指出,虽然石家庄市近年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上做了大量努力,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环境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各级政府和部分部门环保主体责任意识仍需加强,全市生态恢复和环境治理工作任重道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不到位,部分重点工作推进不严不实
石家庄市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上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制定了一些方案,但在落实中有放松要求、降低标准、督考不严等问题。
2016年11月至12月底,石家庄市开展了利剑斩污集中行动,方案要求除承担居民供暖和保民生等重点任务生产线外,全市所有钢铁、水泥、焦化、铸造、玻璃、陶瓷、钙镁等行业在行动期间全部停产。但督察组抽查发现,高达20%的企业完全无停产迹象。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的落实上也存在类似问题;《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未经批准的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应于2016年底前一律予以关闭,而《石家庄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于2017年底前适时完成关停工作,时间推迟一年,且督察时石家庄市尚未制定关停方案。主城区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理处置情况既没有排查登记,也没有全部取缔非法污泥堆放点。
灵寿县、赵县没有按时完成污水改排工程和清源污水处理厂排口的入河预处理工程建设。赞皇县石家庄鸿业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行唐县石家庄明旺乳业有限公司、河北万果红酒业有限公司等不具备入园条件且污水未经城镇或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直排环境的涉水工业企业,没有予以关停,污水仍直排环境。
《石家庄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2015年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当年完成27家露天矿山关闭,督察发现,27家露天矿山均未按要求完成关闭。石家庄市赵县、栾城、平山等县仍有多家企业以生产煤矸石页岩砖或建筑垃圾成型砖等名义长期进行实心粘土砖生产。
曲寨水泥有限公司纳入了全市污染企业搬迁计划,要求2016年7月1日前原厂全部停产,新厂竣工投产,但目前该企业整体搬迁计划未落实。
环保压力传导不到位,部分责任部门不作为、乱作为、“一岗双责”落实不够的问题较为突出
在环保压力的传导上措施不多、力度不大、效果不佳,县、乡、村三级重视程度逐级衰减,政策效应和执行力层层弱化。一些县、乡党委政府对环保工作研究不够,对本地区突出环境问题缺乏有效的治理措施,网格化监管缺乏有效性;部分职能部门对于一些环保工作任务能推就推、能拖则拖,一些部门间环保责任分工交叉或边界不清晰,或者一项工作由多个部门同时承担,导致出现推诿扯皮、无人担当的问题,致使企业停产工作、医疗废物管理、禁养区内养殖户搬迁、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监管、排水许可证审批等工作不能很好落实。
河北冀物再生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拆解报废汽车所产生的约16吨危险废物账目不清、流向不明,涉嫌非法转移、非法处置,且数量巨大。主管部门在没有进行现场检查,企业存在重大环境违法问题的情况下仍为其换发了资格证书;2016年10月,环保部督查组检查发现石家庄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诸多违法违规问题后,整改工作推进不力,督察时大多数问题仍未得到纠正和整改。
石家庄曲寨铝业有限公司现有电解铝项目2008年开始建设,2011年投产,无任何行政审批手续,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该项目属于应被清理淘汰的建设项目,但有的部门为该项目申请准入公告,仍持续为其颁发排污许可证;石家庄玉晶玻璃有限公司长期违反环评文件中以天然气作为燃料的要求,非法燃用煤炭,有关部门两年未对其煤质进行抽检,在其3#、4#生产线无任何行政审批和备案手续的情况下,有关部门违规为其提供用地,颁发排污许可证。
突出环境问题亟待解决
石家庄市2016年较2015年空气质量出现显著恶化,除SO2外的其他五项污染物年均浓度普遍不降反升,冬季出现多次“爆表”天气。石家庄市产业结构仍以钢铁、化工、建材、电力等能耗高、排放大、污染重的传统行业为主,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目前仍然超出本地区环境容量,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调整仍需加力。
“小散乱污”企业众多,有色熔炼加工、制革、陶瓷烧制、机械铸造、丝网加工、轧钢、石灰窑、石材加工等小型制造加工行业,规模小、工艺差、管理无序,污染严重,“小规模、大群体”治理任务十分艰巨;黄壁庄水库等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存在大量养殖场及养殖户,畜禽粪便无任何处置设备,粪污水直接排入村内沟渠,多个地下水水源地保护区内存在违规建筑。滹沱河下槐镇断面上游、石津总干渠兆通断面上游2016年COD、氨氮、总磷三项指标均较2015年显著增加,部分指标较2015年增加100%;半数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存在经常性持续性超标现象,污水处理厂违规接收未经处理的垃圾渗滤液现象普遍。
全市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生活垃圾转运站,多数未落实环评中的渗滤液处置要求,石家庄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是石家庄市唯一一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已超负荷运行,晋州市、新乐市等县级市也未按要求建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全市大量医疗废物无处理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