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察反馈会议现场。省环保厅供图
长城网10月12日讯(记者 胡晓梅)10月11日,河北省委省政府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就2017年3月29日至4月20日督察组对石家庄市开展的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向石家庄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反馈。
督察组认为,石家庄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河北省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将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作为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市”的战略重点,研究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奖惩办法、考核细则和问责办法,印发了《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动员全市上下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环境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该市坚持把省会空气质量改善作为重点强力攻坚。在全省率先开展了PM2.5源解析,针对性采取了“压煤、抑尘、控车、减排、迁企、增绿”等综合措施。强化执法监管,在全省率先将环保执法纳入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相继开展了春雷、利剑斩污、环保大检查等一系列专项执法检查行动。采取关停取缔、限期搬迁、停产整治等措施,对全市“散乱污”企业进行集中整治。石家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按照边督边改要求,严查严处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的案件线索。目前,石家庄市就环保督查期间受理的电话、短信有效举报问题已办结454件,并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