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环保部印发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中获悉,今年10月至2018年3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PM2.5平均浓度要同比下降15%以上,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15%以上。涉及我省的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辛集、定州10个市以及雄安新区,每个市也都制订了详细的行动方案。
石家庄市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中提出,从10月1日起,禁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10月底前,“1+4”组团城市实现散煤“清零”。长安区、裕华区、桥西区、新华区、高新区、藁城区、正定县(含正定新区)、鹿泉区、栾城区、循环化学园区全面完成清洁取暖。在与山西省交界处建立4个煤质检查站(平山1个、井陉2个、赞皇1个),对进入河北省的散煤运输车辆进行查验,在供暖期和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加大抽检力度。
10月底前,城市建成区和县城餐饮企业安装具有油雾回收功能的抽油烟机和运水烟罩、静电型、等离子型等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新、改、扩建的干洗店使用具有净化回收干洗溶剂功能的全封闭式干洗机,已投入使用的开启式干洗机须进行改装,增加压缩机制冷回收系统,强制回收干洗溶剂。
从11月1日起,禁止国一国二标准车辆进入城市主城区,采暖季实行常态化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减少车辆尾气排放,根据情况适时研究制定交通拥堵收费政策。
采暖季前,全市县城以上城市集中供暖和清洁供暖率达到75%以上。“禁煤区”“禁燃区”一律取消散煤销售网点。
12月底前,完成华药股份公司、威可达、维尔康公司、常山纺织公司、石家庄新型建材、石家庄市染料厂、北方塑料油墨有限公司7家企业的搬迁工作。启动红色、橙色预警时,涉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工业企业公路货物运输量减少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