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频道 > 专题库 > 专题新闻

京津冀落实污染防治 环境违法处置不力将问责

来源: 北京日报  
2017-08-24 14:47:28
分享:

  在环保部近日举行的8月例行发布会上,环保部宣教司巡视员刘友宾透露,今年秋冬季,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将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对环境违法案例处理不力的将量化问责相关责任人。

  将按案件数量化处理责任人

  刘友宾介绍,自今年4月开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察已开展4个多月,完成了9个轮次的督察轮换。通过持续高压执法,进一步传导治污压力,企业达标排放率明显提高,“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取得初步成效。

  据统计,截至8月20日,强化督察现场检查企业共计40925家,发现存在各类环境问题企业22620个,督办突出问题9040个,约谈8个市县区主要负责人。下一步,针对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仍然存在的薄弱环节,将采取更加有针对性的措施,开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刘友宾说,攻坚行动目前已经制定了“1+1+6”的工作方案且已审议通过,即一个总体方案;一本台账,台账就是把地方的问题一个一个记下来,一个一个去追究;还有6个配套方案。攻坚行动将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督促地方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实行量化问责,进一步巩固督察成果,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什么叫量化问责?刘友宾表示,不少公众目前对环保问责有看法,觉得问责力度不够大,环保部经常向地方移交环境违法案例,但公众发现有些案件不了了之。所以,下一步,除了党政问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之外,将进一步坐实并量化环保责任。具体来说,就是一个地方,如果发现之前移交的环境违法问题没有办理,或者没有认真办理,甚至又出现了新的问题,那将根据案件的数量,追究相应级别负责人的责任。刘友宾说,量化问责具体办法在6个配套方案中,届时将具体公布。

  高污染工艺产品将限制贸易

  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别涛介绍,2012年以来环保部全力配合人大立法机关完成7部环保法律的制(修)订,积极推进完成8部环保行政法规和22件环保部门规章的制(修)订。目前正在积极配合人大立法机关开展核安全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制定工作,配合财政部开展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的制定工作。

  下一步,环保部将协助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在环境经济政策方面继续推动构建绿色金融体系,配合相关部门推动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等工作;健全税收政策体系,健全环境与贸易政策协调机制,对高污染工艺生产的产品实施限制性贸易措施,对环境友好工艺生产的产品实施鼓励性贸易措施。同时推动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加强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登记管理,完善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体系。

  环保执法从未要求“一刀切”

  针对有的地方在环保执法过程中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别涛表示,对企业发生的问题,从法律角度分析,很多是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环保设施未验收或者没有正常运行,超标或超总量排污,也可能是没有排污许可证,还有的是环保部门责令改正之后,拖延消极,拒不整改。对这些行为是不应该容忍的,法律法规对违法企业也有相应的处罚规定。通过严格执法,使企业去掉侥幸的心理,同时还守法企业一个公道,让守法企业不吃亏,让违法企业不占不应占的便宜。这是法律规定的基本理念。

  “我们从来没有要求环保部门一刀切,相反据我所知,部领导有两个态度是明确的:一个是反对部分地方平时疏于监管,使违法企业长期存在并污染环境,这种现象环保部是坚决反对的,因为它表现为不作为;第二个是反对部分地方平时不作为,到了环保督察检查巡查的时候,采取简单、粗暴的方法,片面处理发展与环保的关系,这是严重的不负责任,也是滥作为。我们反对平时不作为,也反对检查时的滥作为。”别涛说。

  相关链接

  北京PM2.5浓度连续5个月历史最低

  据环保部近日通报,今年1月至7月,京津冀区域13个城市PM10浓度12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0.0%,PM2.5浓度6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1.3%。PM2.5、PM10浓度不降反升,京津冀空气质量是否在下降?

  对此,刘友宾表示,浓度上升主要是因为今年1月和2月频发的重污染过程,拉低了上半年优良天数的比例。专家们分析认为,今年1月和2月我国发生多次重污染过程,主要原因是全球变暖大趋势下的不利气象条件,工业污染排放,机动车排放,以及冬季供暖期间大量散煤燃烧叠加所致。自3月份以来,全国空气质量总体呈不断改善趋势。

  刘友宾说,“以北京市为例,据测算,1月和2月重污染过程对上半年的PM2.5浓度贡献率高达30%。”但到了3月至7月,北京PM2.5浓度连续5个月实现历史同期最低值,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4.6%,7月的PM2.5浓度为52微克/立方米。

关键词:大气污染,京津冀,环境违法责任编辑:孙宾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