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主城区试水义务教育学区制 实现"九个统一"
昨日(3月1日),石家庄市下发《关于在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开展学区管理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提出今年将在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等4区每区组建3—6个试点学区,高新区组建1—2个试点学区。试点一年后,根据学区运行情况,逐步在区域内全面推开。 优质学校牵头组建紧凑型学区 所谓学区制,简单的说,就是将义务教育阶段的几所小学和初中组合在一起,通过优质带动薄弱的方式,促进学校的共同提升。在学区组建方面,石家庄市提出要确定优质学校,以优质学校为牵头学校,小学吸纳2-3所学校,初中吸纳1-2所学校,合理组建紧凑型学区。学区设总校长一名,享有对学区的统一管理权。学区内各成员学校设立执行校长,接受学区总校长的领导。 据了解,学区总校长享有的对学区的统一管理权包括,教育教学活动组织权、“学区管理制”改革专项经费的管理与使用权、师资调配权、校级干部考核建议权以及其他教育教学设施资源调配权等。 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实现“九个统一” 设立学区制后,学区内同学段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逐步实现“九个统一”(即统一管理策略、统一共享设施、统一教师调配、统一师资培训、统一课程规划、统一教研活动、统一组织备课、统一质量监测、统一评价机制),促进“学区管理制”的制度化、规范化,不断缩小区域内校际间的差距,整体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今后学区内有望实现统一组织备课、统一课程规划、统一质量监测,建立学区学科教研组,开展教师集体备课、听课评课和观摩教学等,形成教研与培训工作长效机制。此外,学区内各学校报告厅、体育馆、运动场、综合实践活动基地等教育教学设施资源也将共建共享,变学校资源为学区资源。 设立学区后教师交流更加顺畅 石家庄市提出,各区在不突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的前提下,根据学区内各学校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并适当调整增加牵头学校教职工编制数。为促进学区内校际间校长、教师的交流,市、区两级设立校长、教师交流专项经费。从2016年起,各学区内交流的校长、教师,在职称评聘以及市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骨干教师、特级教师评选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同时,学区内每名特级教师将带5名市级骨干教师,每名市级骨干教师带2名区级骨干教师,每名区级骨干教师带1-2名中青年教师。充分发挥特级教师、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学区内教师队伍专业素质整体提升。 |
关键词:石家庄,义务教育,学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