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2O烧钱催生刷单“黑洞” 刷客称一周赚七八万
为交易数据纵容刷单? 市场有声音认为,O2O公司补贴并没有进入用户手中很多公司是知道的,刷单也在默许,因为交易数据的需要。 针对市场上的刷单现象,红岭天使创投总经理王忠平称,有些公司刚开始不盈利,需要不停地向市场拿钱,投资机构给钱的前提是要看用户量,而用户量可以靠刷单增加。这样一个循环过程,就出现公司默许和纵容刷单甚至公司自己出来刷单的现象。 旭诺资本TMT投资合伙人曹兵也认为有些创业者为了提高公司的估值,为了能顺利完成下一轮融资,对于刷单行为,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方式也是完全有可能的,因为这种动机完全存在。 不过,滴滴打车公关总监叶云否认了滴滴打车纵容刷单以创造更高数据的说法。“只有当一个平台处在行业第二第三,或者和第一第二竞争非常胶着的情况下才会去刷数据,滴滴目前在各个业务线全面领先,刷单没有意义。” 饿了么运营部负责人蔡晓羽向新京报记者表示,订单数据只是临时性的,如果纵容刷单行为会破坏平台的良性循环,这是得不偿失的,饿了么也为此推出了举报有奖活动。 美团网负责外卖的公关张静告诉新京报记者,美团外卖一直对刷单这类行为持零容忍态度,为此内部成立了专门的反刷单小组,负责检查商家的违规刷单行为并处以惩罚。 红杉资本投资了饿了么以及美团网,新京报记者拨通红杉资本官网的联系电话,咨询是否知晓刷单一事,工作人员称对接媒体的人不在,需要邮件联系,新京报记者随后邮件联系了红杉公关杨女士,截至发稿,未收到对方回复。 曹兵坦言,对于投资人而言,并不是刷单率越低越好,“因为刷单是一种泡沫,体现的是这个行业的业务增长量是可观的,市场是可观的,如果烧了很多钱,完全没有人刷单,可能就说明市场对这个消费行为不感兴趣。” 在他看来,刷单率控制在3%-5%以内,就是非常好的表现,在10%以内还处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如果超过20%,则说明泡沫很大,需要做出改变。 “投资机构在考核时,肯定是要看数据,但他们也知道有一部分数据有水分,只不过不知道水分比例占多大。”王忠平称,如果被投资公司看到故意纵容刷单,可能也就不会投了。 曹兵指出,在外卖和打车行业出现普遍刷单这种情况,是整个行业不成熟的表现,部分公司应该对自己的运营数据进行深度分析,不能拿到数据就当做运营数据,而不考虑市场上的实际情况。“未来我们投资人也会重点考量这类平台类公司的查控能力、控制刷单率的能力,这可能会成为小公司和大公司的一个分水岭。” 释疑 法律如何界定刷单行为? 律师称刷单者、职业刷单公司以及涉及刷单行为的企业均可能违规违法 清华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华向新京报记者解释,这类刷单行为,在民事行为上可认定为欺诈行为,如果利益受损方提起诉讼,就可以追究其责任,但是根据“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饿了么、美团外卖、滴滴打车、Uber等采取姑息态度,则无法追究。 同时,赵华还强调,如果刷单涉及金额很大,损害了责任方的相关权益,且满足捏造合同事实等条件的情况下,则有可能被定性为“合同诈骗”,此时,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外,因为刷单者基本没有主动申报个人收入的习惯,刷单所得的“灰色收入”可能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可能要承担“偷税漏税”的相关惩罚。 而对于涉及刷单行为的饿了么、美团、滴滴打车、Uber等平台,赵华认为,如果他们涉嫌纵容刷单行为以换取虚假数据,实际上是损害了投资人的股东权益,投资人有权利要求公司采取积极措施处理刷单行为。而且,公司的客户、商家也可以“虚假宣传”的名义对其提起诉讼。 针对市场上出现的职业刷单公司,赵华律师认为,如果刷单行为满足了犯罪条件,那么刷单公司则可被认定为“传授犯罪方法”,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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