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高温补贴被高温“蒸发”
张强文 朱慧卿 图
近日,我国中东部地区相继迎来高温天气,每年国家安监总局、人社部等多部委都会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新华社记者调查发现,不少受访者表示没有领过,甚至不知道这项福利。一些企业和单位并非不知晓此项政策,而是刻意规避责任,“耍花招”、打“擦边球”。 对于那些烈日炎炎之下依旧忙碌在一线的劳动者而言,“高温补贴”的核心价值也许并不在于补贴金额的多少,而在于一种人文关怀的流露——通过这种补贴,使劳动者认识到自己劳动的价值,体会到社会对自己的关爱。 然而,在“高温补贴”的实际发放过程中,却存在着这样一种怪现状——空调房里的普遍都有高温费,露天作业的却大多享受不到。这样的尴尬其实不难理解——能够坐在空调办公室里的,大多都是效益相对较好的单位,因此各项福利待遇也就更加有保障;而那些奔波忙碌于露天场所的劳动者,则大多栖身于效益相对较差的单位,福利待遇也就因此很容易遭受漠视。 这种补贴金额与作业环境的“倒挂”,显然有悖“高温补贴”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初衷。高温补贴受阻的原因很多:一方面,露天作业的大多是私营企业,对相关政策的认知可能存在着一定障碍,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政策影响;另一方面,基层劳动者作为弱势群体,对高温补贴的认识可能太少,维权意识也还存在欠缺,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在加强日常监督的同时,积极引导劳动者主动维权;除此之外,最为关键的一点是,应当尽快弥补高温劳动法规的空白,使高温补贴的发放真正具备强制执行力,从而严厉追究拒不执行者的相应责任。 盛夏已经来临,“高温补贴”不可避免地成为备受关注的焦点话题。我们首先应该明确这样的前提,“高温补贴”不应该仅是一种单位福利,更应该作为劳动的一种基本权利,从而适用于每一位劳动者。制定高温补贴标准之余,相关部门要做的工作显然还有很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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