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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津贴在“雾里看花”中“烤”验谁?你领到了吗?

来源: 长城网综合 作者: 鼎鼎 2015-07-14 14: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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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警惕“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中国气象局网站发布消息说,12日到14日,华北大部、黄淮大部、陕西关中地区、江汉、江淮中西部、四川盆地中东部、江南大部、华南大部等地将先后出现35~38摄氏度的高温天气,其中华北南部局地可达39~40摄氏度。

  有关部门提醒,户外或者高温条件下的作业人员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做好防暑防晒工作。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安徽、海南一些环卫工人、快递员、建筑等行业劳动者表示“从未领取过”高温补贴,有的甚至“从未听说过”。记者采访的企业负责人坦言,一般除非员工主动提,企业是不会告诉员工有“高温补贴”的,并认为“这些应该是国企发放的”。

  海口市国贸十字一家建筑公司的行政人员告诉记者,为了避开高温天气,他们公司将工人的作业时间进行了调整,上午提早一小时,中午推迟两个小时作业,通过工作时间调整避免发放高温补贴。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用冷饮、绿豆汤、糖茶、毛巾之类的物品代替高温津贴的现象仍然十分普遍。(新华网)

   “高温津贴”真正落地有待法规“升级”

  夏季高温期来临,人社部等四部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发放高温津贴。但是,有网友反映多年没有领到高温津贴,有许多地区的高温津贴标准已经数年没有进行调整。

  无论是从劳动者,还是从用人单位的角度出发,发放高温津贴都非常必要。但事实上,当下高温津贴却面临着两大问题:一是津贴发放标准低,劳动者可以享受的补贴权利极小;二是本身就不多的津贴,却依然有“八成人享受不到”的尴尬。高温津贴沦为“纸上权益”的原因无非两点:一是用人单位在利益驱使之下,无视劳动者权利;二是,劳动者处在劳资关系的弱势而放弃维权。

  但就总体上而言,高温津贴最大问题在于相关法律规定不足够“硬气”。《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只不过是一部行政性规定,其法律执行力等略显不足。再加上“应当”支付的要求,让高温津贴没有强制性和统一威慑力。在加班费被写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的情况下,都有单位拒绝支付,更别说只是依赖于一个行政性规定而执行的高温津贴了。此外,执行过程中,一些管理部门年年都只是发布一纸通知,尽到提醒义务了事。这样的力度,显然很难让一些企业放弃既得利益,也不足以让劳动者产生坚决讨要的勇气。

  那么很明显,一方面,相关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特别要改变“等投诉”的被动执法态度,监督用人单位落实发放津贴的规定;更重要的另一个方面在于,要将高温津贴定为劳动者合法权益,就其发放要求、标准、具体如何执行、违反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等问题,设立专门的法律规定,或者在《劳动法》等上位法规中,进行必要的规定与明确,为高温津贴做法律规定上的“升级”。(北京晚报)

关键词:高温津贴,高温,烧烤模式

责任编辑:丁丽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