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津贴在“雾里看花”中“烤”验谁?你领到了吗?
高温津贴不容“偷梁换柱” 记者梳理发现,目前全国有27个省区市已出台“高温津贴”标准,但多地标准数年未涨,如广东、山东、湖南仍分别沿用十年前的津贴额度标准。即便如此,许多中小企业的员工、流动性强的农民工仍领不到高温津贴,或是常遭打折扣。有的老板不按规定按月份发放,竟按超过35°C的高温天气具体天数发放,有的单位用绿豆、饮料等防暑降温物资“冲抵”,蒙混过关。 除高温津贴外,相关文件还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C以上还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为37°C至40°C,最高温的3小时不得室外露天作业,且全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然而,记者近日采访发现,在午后烈日下的北京大街上不仅不乏园林工、清洁工的身影,而且记者随机询问,仍有人不知道“高温工时规定”,多数表示“并未指望能足额拿到高温津贴”。 》》》详细 高温补贴勿随热气“蒸发” 近日,我国中东部地区相继迎来高温天气,中央气象台也拉响了黄色预警。可是在户外,环卫工、建筑工、快递员等人群仍在挥汗如雨地坚持工作。 早在2007年,我国就出台了夏季高温保障规定,意在给露天劳动者撑起一把权益的“遮阳伞”。每年国家安监总局、人社部等多部委都会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然而调查发现,有不少受访者表示没有领过,甚至不知道这项福利。 一些企业和单位并非不知晓此项政策,而是刻意规避责任,热衷于“耍花招”,打“擦边球”。 高温津贴如何落到实处?除了提高政策本身的刚性以外,最有效的办法是靠劳动监察部门有所作为,除了及时提醒,更要上门督察,狠抓责任追究。 高温补贴钱虽不多,却是劳动者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在“烤”验面前,期待相关部门能够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多想一些办法,为一线劳动者送上一丝夏日清凉。(新华网) 全国总工会: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全国总工会新闻发言人王晓峰表示,各级工会要积极做好高温天气职工防暑降温工作,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劳动待遇。工会历来主张不得以发放钱物来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且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但实际情况却是,在已有标准的省份中,多个地区的高温津贴标准已经多年没有涨过,有的地区甚至还在用10年前的标准。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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