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险制度实施或将利好非银金融子行业

来源: 东北新闻网 作者: 2015-05-04 15:3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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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今年5月1日即将实施的存款保险制度最大的影响是,让大家意识到原来银行存款也是有风险的。而在这之前,并不具备专业金融知识的公众大多认为,把钱存银行是最保险的,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也相对比较靠谱。

  因此,当存款保险制度这个专业的金融名词出现在公众生活中时,对公众最大的影响无疑是激起了他们对整个金融行业以及银行之外其他金融子行业的探知欲。

  日前,本报记者专访了国内惟一信托行业学术研究机构——百瑞信托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意图通过金融专家的全面解读,让公众能够对存款保险制度实施的意义以及对公众的影响有所了解。

  酝酿了21年的存款保险制度终于落地了。

  《存款保险条例》于2015年3月31日公布,从2015年5月1日起施行。由央行履行存款保险职能,负责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和存款保险基金有关管理工作。

  百瑞信托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高志杰首先认为,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并不必然会导致大量的银行存款搬家。这一制度的出台,更多的体现为国家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但是从微观层面上,不仅会有利于我国银行业的长期稳健发展,无疑也会对各非银行金融子行业形成实质性利好。

  宏观层面存款保险制度是金融体制改革的一部分

  金融业是经营风险的特殊行业,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和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对于全面深化金融业改革具有“系统重要性”。高志杰认为,存款保险制度是金融改革所必需的重要配套措施和制度保障。

  其意义在于:

  第一,有利于更加高效的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

  一方面,基于风险的存款保险费率有助于引导金融机构理性竞争。另一方面,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有利于做好银行破产后的有序市场退出和存款人赔付,减弱和消除银行破产倒闭引发的存款人恐慌,为利率市场化改革打造稳定的市场环境。

  第二,有利于更好地发展民营银行和促进银行业公平竞争。

  记者了解到,《2015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推动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成熟一家,批准一家,不设限额。目前首批试点的5家民营银行已全部获准筹建,3家已获批开业。

  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后,公众在各类银行的存款按照同样标准,享受存款保险制度提供的保险,这就从制度层面为民营银行与其他银行平等竞争提供了基础保障。

  微观层面利好其他金融子行业

  银行、信托、保险、证券、基金、期货,是金融行业的六大子行业。存款保险制度的落地,对于银行之外的非银行金融子行业是一种实质性利好。

  这种利好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存款保险制度让公众理性认识到金融理财的风险性,借此机会有利于界定金融产品的风险收益属性,有利于重建金融市场秩序。

  在存款保险制度落地之前,广大民众的普遍认识是,把钱存银行是最保险的,购买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也行对比较靠谱。同时面对市场上各种“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缺乏对其实质上仍是风险产品这一基本属性的正确认知。

  存款保险制度,明确了可投保的存款范围和赔偿的限额,对于公众来说,这将有助于培养其理财实践中的风险意识。对于目前我国金融行业中仍然存在的“刚性兑付”问题,有关专家认为,这不仅提高了我国金融市场的无风险利率,也降低了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弱化了投资理财风险自担的基本理念,长期来看是不利于我国金融业可持续发展的。而银行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将有助于借此机会打破“刚性兑付”,纠正我国金融市场收益和风险的长期错配状况,进一步完善市场化运行机制。

  高志杰表示,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有助于重建“买者自负”和“风险自担”的市场秩序。

  第二,促进公众充分了解理财市场,利好其他金融子行业。

  银行是公众最熟悉的一种理财渠道。存款保险制度的落地实施,将有利于让公众充分了解其他金融行业的属性。

  以河南省为例,河南省统计局公布的官方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末,河南省内各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41374.91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1.7%。其中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22417.16亿元,比上年增长10.8%。

  这样大的一笔储蓄余额,随着存款保险制度的落地以及公众更加理性对待储蓄和理财,对于银行之外的其他金融子行业来说,确实是一种利好。

  信托行业重塑机遇

  2013年的信托业八项机制,2014年的信托业八项责任,4月1日起实施的信托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5月1日将实施的存款保险制度以及信托公司条例(征求意见稿)的发布,一系列的监管政策的出台,高志杰认为,我国信托业已经站在了行业重塑的重要历史节点。

  中国信托业自上世纪70年代末正式在作为金融子行业中的一员亮相金融市场,经历了艰难曲折的发展历程,直到2002年才在历经6次大规模全行业整顿后努力回归信托本源,从而走上了快速稳健发展的快车道,并在十多年间一跃成为我国金融第二子行业。作为利率市场化的先行者,也正式基于利率市场化的制度红利,我国信托业从2002年整顿后的710亿规模发展到了2014年底接近14万亿,12年增长了近200倍。

  信托作为以“受人之托、代人理财”为主要特征的投资理财工具,不仅可以让信托投资者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获得远高于银行存款利率的投资收益,其更大的魅力还在于其具有“破产隔离”的独特制度优势,在存款保险制度落地之后,信托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将成为资金的一个重要选择。

关键词:存款,保险制度,金融

责任编辑:刘江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