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势提高社保缴费基数危害多
步入2015年,全国已有天津、重庆、福建、江西等地执行新的社保缴费基数标准。与2014年相比,用人单位和职工需要缴纳的社保费用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上涨(1月4日《经济日报》)。 一些地方上调幅度竟然达到两位数。比如,天津2015年城镇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上调282元,上限则上调了1278元,涨幅分别为11%和10%。除天津市外,2015年1月1日起,福建省、江西省等省份对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都上涨很多。 这种逆势提高社保缴费基数的做法危害性非常之大。为何说“逆势”呢?逆什么之势呢?从宏观面看,逆了宏观经济下行压力越来越大之势。目前,我国经济增速已经降至7%附近,继续走低下降的压力非常大。宏观经济增速下降背后是实体企业经营不景气或者困难重重的综合反映。目前,中国实体企业已经到了最为困难甚至说危机时刻。2015年第一天公布的2014年12月份汇丰和官方PMI继续呈现出下降之势。官方PMI比上月下降0.2个百分点,下探至50.1,马上就撞到50荣枯线上。汇丰为49.6,较上月回落0.4个百分点,跌破荣枯线。这是该指数自2014年5月以来首次落入收缩区间,也是7个月来的最低点。这说明大中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不景气状况仍在延续甚至有恶化迹象。 经济下行、企业严重不景气,直接从两个方面影响到普通百姓家庭:一是就业,二是收入包括工薪收入的增长和稳定性。目前,就业压力已经越来越大,没有就业就没有收入保障;工薪等收入徘徊不前甚至减少,生活压力显著增大。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层面的任何增税增费包括社会保障缴费上涨等都是一大忌。如果强制加税增费,必将加重企业和百姓经济负担,给已经困难重重的企业雪上加霜,抑制百姓消费、制约内需启动。 从国家政策导向层面看,提高社保缴费基数完全是逆国家政策要求方向而盲动的行为,是完全违背国家政策意图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而一些省份却不降反升,完全违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要求。就在日前,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在回答全国人大委员询问时表示,现在的养老保险缴费水平确实偏高,“五险一金”已占到工资总额的40%至50%,企业觉得负担重。这就折射出解决养老金缺口,提高缴费水平已经没有余地。反而,进一步降低缴费水平不仅能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而且还能够较大幅度扩大参保面,是解决养老金缺口的措施之一。降低社保缴费水平是大势所趋,也是一举两得之策。 一些地方政府逆经济走势和国家政策导向而动悍然提高社保缴费基数,还是过去落伍的思维在作怪。这种落伍思维一个主要表现就是,习惯性地把手伸向普通百姓和企业收费等。基本上把企业和百姓当做任权力宰割和鱼肉的对象。把手伸向企业和百姓,保护住了地方政府自身利益,而且又立竿见影和非常省事。假如,拿出财政资金解决,政府本身要舍弃利益,要出血。让政府划转国有资本到社保基金会以及国企上缴红利充实社保等,运作起来非常难以协调和处理。没有把手直接伸向百姓和企业见效快而又不麻烦。 从一些省份逆势提高社保基金收费标准看,中央有关部门应该尽快制定出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具体方案。明确降低社保收费大方向,起码尽快遏制住一些省份逆势而提高收费的做法。 同时,再次呼吁在经济下行阶段,财政手段必须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决不能反其道而行之地增加税率和提高各种类型的收费。在实体经济严重不景气阶段,以任何借口包括环境保护在内的幌子而提高税率或者开证新税收以及增加收费的措施都是大忌。 |
关键词:社保,基数,上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