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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稽查联动等机制 京津冀共筑食药安全防护网

来源: 河北日报 作者: 马彦铭 2014-05-27 14:3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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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我省廊坊市、唐山市、沧州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分别与接壤的天津市有关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签署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合作协议。据悉,我省有关地区与北京市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合作也正在协商中。业内专家认为,京津冀三地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区域合作,为提高食药安全整体水平打下了制度基础,顺应了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新形势。

  根据廊坊、唐山、沧州与天津市有关县区签署的合作协议,相关食药监管部门将建立稽查联动机制。对食品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实行联合联动,形成防范和打击食药违法行为的合力。对区域内遇到的重大共性问题和跨区域违法行为,及时互通情况,携手共商防范、打击、整治之策。对成员单位委托事项的案件协查工作加速办理,对成员单位来本地调查取证的,积极配合。在监督检查时发现属于地区管辖的案件,及时通报相关信息并移交,保持区域内食药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

  同时,还将建立安全事故联合应急机制。发生食药安全突发性事故,发生地成员单位应视情形及时将食药安全事故的有关情况通报其他成员单位。通报的情况包括:事故的性质、波及的范围、涉及的品种、产品的来源和流向、造成的危害、采取的应急措施以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等。其他成员单位在组织本地应急处置准备工作时,可向发生地成员局请求支持和帮助。

  合作协议的签署,将有利于食药监管部门之间相互学习借鉴,共同提高监管水平。记者看到,津冀签署的合作协议提出,要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研究监管应对措施。定期举办区域合作联席会议,相互交流工作经验,共同探讨解决食药监管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探索建立监管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学习交流机制,共同提高执法技能。采取实地参观考察、专家交流授课、相互培训人员、举办稽查执法技能竞赛、干部挂职锻炼等多种形式,相互学习借鉴,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应定期收集有关管理制度创新、监管手段创新、违法案件信息、案例分析对比、食品药品抽验、食品药品预警、工作信息简报等信息,及时沟通、交流和共享。

  “廊坊、唐山、沧州与天津市有关县区区域合作机制的建立,将有效杜绝两省市接合地带‘两不管’的现象,为快速、高效办理食药违法案件提供强有力的保障。”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合作协议的签署充分体现了权利对等、任务共担、合作共赢的精神,将有效提高食药监管部门的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

关键词:京津冀,食药,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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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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