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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不动产登记准备到位 设不动产登记局[图]

http://www.hebei.com.cn 2014-05-15 14:36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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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国务院建立不动产登记制度有关要求,目前全国省级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已全面铺开。河北、山东、江苏省级层面职责整合基本到位。江苏省明确要求积极推进市县不动产登记整合工作。

  记者14日从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不动产登记局)获悉,围绕职责、机构整合等不动产统一登记2014年工作重点,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7个省(区、市)明确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负责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工作,包括天津、河北、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浙江、江西、山东、湖北、湖南、海南、四川、云南、陕西、甘肃。其中,河北、黑龙江、山东、湖北、江西等5个省已经正式建立不动产登记联席会议制度,北京、辽宁、黑龙江、广东、四川5省(市)已在国土资源厅(局)内成立了不动产统一登记领导小组,启动了相关工作。

  据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不动产登记局)负责人介绍,按照不动产登记部际会议有关要求和国土资源部有关部署,各地正采取措施,积极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目前河北、山东、江苏3省已印发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文件,省级层面职责整合基本到位。

  河北省明确由国土资源厅负责全省不动产登记工作,并在国土资源厅地籍管理处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山东省明确将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到国土资源厅,并在厅内设立不动产登记管理处,按照“人随职能走”原则,从相关部门划转行政编制到国土资源厅;

  江苏省明确由国土资源厅负责全省不动产登记工作,按“编制随职能走”、“人随事走”原则,适当加强国土资源厅相关机构和人员,在国土资源厅设立不动产登记局,并强调积极推进市县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工作,适当加强不动产登记力量。

  推荐阅读:17省明确:由国土部门牵头不动产统一登记

  中新社北京5月14日电在中国不动产登记局正式挂牌后,各地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步伐加快。中国国土资源部14日发布的消息称,截至4月25日,全国已有17个省(区、市)明确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负责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工作。

  虽然官方已经明确,在国家层面上,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和土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的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即国土资源部承担,不过各地具体实施情况略有不同。

  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不动产登记局)负责人介绍称,上述17个省(区、市)包括天津、河北、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等。

  其中,河北、黑龙江、山东、湖北、江西等5个省已正式建立不动产登记联席会议制度,北京、辽宁、黑龙江、广东、四川5省(市)已在国土资源厅(局)内成立了不动产统一登记领导小组,启动了相关工作。

  这位负责人还透露,河北、山东、江苏3省已印发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文件,省级层面职责整合基本到位。

  其中,河北省明确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指导监督全省不动产登记工作,并在国土厅地籍管理处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

  山东省明确将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到省国土资源厅,并在厅内设立不动产登记管理处,按照“人随职能走”的原则,从相关部门划转行政编制到国土资源厅。

  江苏省明确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指导监督全省不动产登记工作,按照“编制随职能走”、“人随事走”的原则,适当加强省国土资源厅相关机构和人员,在省国土资源厅设立不动产登记局,并强调积极推进市县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工作,适当加强不动产登记力量。

  不动产统一登记是房产税开征的前提条件,被许多人视为反腐和楼市调控的利器之一。此前,中国官方已经给出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细化时间表——于2016年全面实施统一登记制度,并在2018年前,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基本形成。

关键词:不动产登记,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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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新华网
责任编辑: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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