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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博士生称论文遭指导老师剽窃并公开证据

http://www.hebei.com.cn 2014-05-15 08:43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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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内:剽窃与否难界定,但学生贡献不能忽视

  目前戈鋆已经分别向苏大数院和厦大数院反映了这一事件。他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厦大的态度是相对比较客观的,校长给了我鼓励,也没有老师给我压力让我不要追究。我本人很不希望苏大数院的名誉受损,所以我真是希望他们能调查此事。”

  苏大数院院长曹永罗教授在回复中国青年报记者关于此事的采访时称:“到目前为止,我对于事件的全貌还没有完全了解,相关的论文,我还没有完全理解,不便发表相关评论。”数院办公室工作人员也告诉记者,目前尚不清楚学校是否准备对此进行调查。

  戈鋆与恽自求的剽窃争议在网上发酵数天。

  支持戈鋆的网友称,“引用了别人的工作成果没有注明出处,这就属于剽窃。正当的做法应当是将该学生注明是作者,并且在文中明确写出他的贡献”。

  支持恽自求的网友则表示,戈鋆是“专门找事”,因为“最初的观点确实是导师的,研究方向和内容是导师给的”。

  中国青年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多位数学科学领域的专家学者,他们均表示,判定剽窃与否,此事难有定论。而论文署名问题也一直是高校及研究机构的一个普遍性问题,复杂且难规范。

  华中师范大学国家数字化学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师彭翕成说:“数学剽窃比文科难以界定一些。不是对比文字相似就行。科研论文最重要的是想法,谁提出关键的想法,就是该论文最核心的作者。如果论文的想法和证明思路都是恽自求教授提出,确实不应该算剽窃。”

  “但很显然,戈鋆在论文的完成过程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至于发挥了多少作用,作为外人也不知晓),从戈鋆的本科论文来看,他做的工作还是不小的。文章若发表,他应该有署名权。除非恽自求教授能证明当初的本科论文,戈鋆毫无贡献,否则,恽自求教授这样做属于学术不端行为。”彭翕成补充道。

  “学生有贡献,感谢还是应该的。”在北京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应用数学专业博导马尽文教授看来,从107种减少到22种,学生的工作做在前面,对老师后面的工作有很大影响,如果老师在论文中使用了学生的工作成果,却一点都不表示感谢,确实不太好,不够规范。

  马尽文还表示,导师使用学生的论文成果是合理的,但学生确实做了贡献时,论文中应当予以体现。“虽然导师曾指导学生完成论文,但指导不能代替全部工作,至少学生的贡献是不能忽略掉的。”

  他称,学生提出在论文中体现其贡献的要求是合理的,因为论文依赖了学生做的工作,至于是否署名需要评估贡献大小,而这个贡献导师自己是能够把握的。

  北京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应用数学学科博导杨义先教授认为,清官难断家务事,老师和合作者应当自己协商讨论署名问题。“如果斤斤计较,大家就很难一起共事了。”他认为,学生到底计算了什么,占工作量的比重有多大,外人很难判别,即使学术委员会也难以评估。

  北京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应用数学学科博导徐茂智教授表示,应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学生对论文的贡献大小,老师应在发表论文前主动与学生沟通,如果学生认可不署名,则可以不署名。而老师如果认为学生贡献不够大,没有与学生进行沟通,则需在论文中表明学生的贡献。

  马尽文称,论文是否署名需要看学生实际工作量的大小,如果学生未参与主体工作,只是完成了其中一部分的计算,也可以而不署名,只在论文后表示感谢。

  彭翕成认为,署名问题很难规范,因为高校里老师混日子的不少,但考核评职称申报项目都需要文章。按惯例,学生在校所作成果,发表论文都是要老师同意才能进行。如果老师需要成果,自己又没有,就只能抢占学生成果。学生属于弱势,也不得不低头。

关键词:论文,剽窃,厦门大学,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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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中国青年报
责任编辑:李雪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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