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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取消530种低价药最高零售价 不会致涨价 清单出台

http://www.hebei.com.cn 2014-05-08 15:04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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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8日宣布,为鼓励药企生产低价药积极性,减轻患者使用高价药的负担,国家取消280种低价西药和250种低价中成药的最高零售价,生产企业可在西药费用日均不超过3元、中成药日均费用不超过5元的前提下自主定价。

    发改委关于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方式。对现行政府指导价范围内日均费用较低的药品(低价药品),取消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价格,在日均费用标准内,由生产经营者根据药品生产成本和市场供求及竞争状况制定具体购销价格。 【详细】

    取消530种低价药最高零售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8日宣布,为鼓励药企生产低价药积极性,减轻患者使用高价药的负担,国家取消280种低价西药和250种低价中成药的最高零售价,生产企业可在西药费用日均不超过3元、中成药日均费用不超过5元的前提下自主定价。

  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有关做好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要求,抑制高价药品不合理使用,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应在今年7月1日前向社会公布本级定价范围内的低价药品清单。 【详细】

    鼓励低价药供应

  据发改委网站消息,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方式,在控制日均使用费用的前提下,放开最高零售限价,鼓励低价药品生产供应。同时,公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价范围内的低价药品清单,涉及500多个品种中的1000多个剂型。 【详细】

    不会导致价格普涨

  据发改委网站消息,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时指出,取消低价药品最高零售限价,市场实际交易价格不会出现普涨现象。发改委将加强价格行为监管,防范企业滥用定价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详细】

    低价药清单出台

  据发改委网站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价范围内的低价药品清单,涉及500多个品种中的1000多个剂型。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指出,低价药品日均费用标准为:西药不超过3元,中成药不超过5元;对因成本、价格或用法用量发生变化导致具体品种日均费用发生变动的,要及时进入或退出低价药品清单。 【详细】

    西药不超过3元,中成药不超过5元

  通知指出,发改委综合考虑药品生产成本、市场供求状况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低价药品日均费用标准。日均费用根据现行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价格(政府未制定最高零售价格的,按全国平均中标零售价格计算)和按药品说明书测算的平均日用量计算。现阶段低价药品日均费用标准为:西药不超过3元,中成药不超过5元。我委公布低价药品清单后,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应在2014年7月1日前向社会公布本级定价范围内的低价药品清单。 【详细】

   低价药改革要尊重市场规律

  国家卫计委、发改委等8部委日前发布的《关于做好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意见》提出:对纳入国家低价药品清单的药品,取消针对每一个具体品种的最高零售限价。此项改进药品价格管理的规定,受到社会普遍好评。同时,随着改革的深入,尊重市场规律的理念已深入人心。 【详细】

关键词:低价药,最高零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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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长城网综合
责任编辑:丁丽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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